沒收新制釋憲案 憲法法庭今辯論

刑法沒收新制是否違憲,19日將在憲法法庭辯論。圖爲2021年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拍賣詐欺案查扣的3部豪車,其中超跑法拉利F12 Berlinetta(左)以690萬元拍出。(本報資料照片)

2016年修法後的刑法「沒收」新制,可溯及追討犯罪所得,引發違憲爭議。味全公司及法官等4案聲請釋憲,但法務部認爲,6年來已確定沒收1271億多元,「沒收」非刑罰、也沒有違反法律溯及既往原則,憲法法庭今(19)日開庭辯論。

憲法法庭研究法官吳志強任臺北地院法官時,審理檢方聲請沒收扣押物案件,他認爲沒收新制迴避刑罰用語,創設獨立的處罰及制裁,對於人民基本權造成的侵害,他裁定停審後提釋憲。

味全食品則委由律師陳彥希主張,混油案涉商標不實部分,一審判決時沒收規定尚未施行,但二審法院2017年依修法後的沒收制度,判決沒收味全3292萬多元確定,侵害味全公司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請求判決違憲。

此外,向藝人徐乃麟租屋經營賭場的楊強蓉,遭沒收440萬元確定,另一位吳姓聲請人,則違反護照條例遭判刑3年6月及沒收犯罪所得100萬元,楊及吳都質疑,沒收新制違反法律溯及既往原則且沒有必要性,而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併案審理,《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已提出意見書,強調該制度施行到今年4月,判決確定沒收已達1271億多元,該制度有憲法上特別重要的公益性。

法務部主張,沒收新制立法,是參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規範以及世界先進國家,與比例原則相符;沒收標的爲犯罪行爲人,或第三人「不法利得」部分,也沒違反法律信賴保護原則。

法務部表示,2018年臺灣接受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也以我國沒收犯罪所得新法規定,改善凍結和沒收犯罪所得財產製度,肯定我國致力遵循反貪腐公約的努力;該釋憲案對我國刑事法制影響深遠,聲請人主張無理由,應判決駁回。

沒收新制6年來,追討拉法葉案犯罪所得,創最高額紀綠。雖軍火商汪傳浦在通緝期間死亡,但因不須判決有罪,可單獨、溯及判決沒收,最高法院已裁準沒收汪的犯罪所得本金部分4億8719萬多美元確定,孳息部分更審中。

檢警憂心,若是判決違憲,可能對偵辦詐欺洗錢案、重大貪污案有不利影響,犯罪者將有恃無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