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併購 陳沖:股東政治立場非審查標的

記者周佩虹臺北報導

針對近來有學生社團發起反媒體壟斷行動行政院陳沖3日在行政院會中表示,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相關問題交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處理,行政院尊重兩個獨立機關依法進行審查,不宜也不會介入個案審查。

▼反媒體壟斷學生現身元旦升旗現場向馬總統表達抗議訴求。(圖/ETtoday新聞資料照片)

他強調,對於媒體併購案,因爲涉及獨立機關權責,行政院基於信任並尊重獨立機關的專業,不宜也不會介入個案審查,相信主管機關會秉持依法行政原則來執行職權

而對於部分人士關切陸資或外來資本的疑慮,廣電三法外資持股有一些限制;但是,涉及媒體的股東經營者個人政治立場或政治傾向,則政府審查的標的,政府也不會因此介入或干涉媒體交易。

陳沖說,我國已批准《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於其第十九條第二項揭示「多元資訊取得」原則,政府會加以落實,行政院支持通傳會以廣播電視核心,就跨媒體併購影響閱聽讀市場健全性研提法案,以落實執行且保障多元資訊的自由。

陳沖指出,涉及公平交易委員會部分,已在個案發生後,主動通知相關單位進行申報。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申報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並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規定,就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是否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加以審查,行政院尊重且信任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

至於電子媒體方面,陳沖也說,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中,對於廣電事業股權取得或營業規模限制已有相關規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依法對外資持股比例董監事是否符合法定資格,以及是否需辦理營運計劃變更程序等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