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下令新華、環時註冊成外國代理人 防外國影響力滲透

美國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 。(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司法部日前下令,將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這兩家大陸媒體註冊爲「外國代理人」,達到遏制外國媒體影響力,並加強對大陸各項政策的立場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簡稱FARA)在1938年通過,當時爲了抵禦納粹宣傳,要求代理「外國委託人」的個人或組織必須向美國司法部註冊,並提供代理的委託人身分,包含政府政黨、個人和組織。

▲美國司法部要求2大官媒註冊成外國代理人。(圖/美聯社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檢察官最近正在審查外國媒體的運作,因爲先前情報局聲稱,2個俄羅斯政府支持的網站曾干預2016美國總統大選俄羅斯電視臺(RT)在美國的分佈則於去年11月就被要求登記成外國代理人。

「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在最新報告中指出,大陸和俄羅斯在國內立下了嚴格限制,阻擋外國的政治文化新聞,但自己卻利用國外開放性,積極宣傳他們的政治理念,形成嚴重的不對等。

以新華社爲例,他們2016年在紐約時代廣場出了一個巨大的熒幕,每天播放一則3分鐘的宣傳影片120次,內容不斷強調南海爭議地區主權

事實上,如果在美國運作的外國新聞媒體,其主管階層中有8成是美國公民,不受任何外國主體指揮、控制、補貼資助,即代表決策不受外國委託人的影響,就不可以被視作「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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