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戀已婚上司21年…女工程師逃通姦罪!嬌喊「夢裡我們終於結婚」賠慘了

▲女工程師與已婚男上司密戀21年,一句親密對話讓她賠了30萬元。(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臺北報導

擁有美國電機工程碩士學歷的女工程師小均(化名)與已婚男上司阿俊(化名)密戀21年,不過2017年4月間阿俊卻主動向黃姓妻子坦承外遇,此外黃女還發現,小均與丈夫互傳多段曖昧訊息「在夢裡我們終於結婚了」、「春夢」,得知兩人種種偷情行徑,氣得向小均求償150萬元賠償金。而阿俊還出面作證挺妻,一秒打臉小均說法,對此,臺北地院審理後,判小均賠30萬元爲適當。

判決指出,黃女指控,小均明明就知道阿俊是有婦之夫,仍找機會與阿俊在雙北地區、日本歐洲大陸各地的飯店摩鐵發生關係,並且與阿俊進行曖昧對話,行爲舉止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不過,小均則辯稱,當時黃女提出的通姦、相姦罪已獲不起訴處分,認爲黃女這樣的求償無理。

小均還提到,她與阿俊是1996年認識,曾發展爲男女關係,後來兩人2004年到同間公司,因工作壓力重心全往工作擺,當時也已另有男友,與阿俊僅是一般同事而已,再加上她與阿俊最後一次發生關係是2004年時,黃女對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已過民法規定的10年效期,即便黃女拿出對話要指控,該對話僅屬同事間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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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上司主動出庭證稱,說法一秒打臉女工程師。(示意圖/免費圖庫123RF)

不過,阿俊卻將外遇過程及行爲保證承諾書寫好帶到庭上,一秒打臉小均說法,除了說明兩人每個月都會發生1次關係外,更提到最後一次激戰時間地點,約莫是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間在中和公司附近的飯店,並且附上任職、轉換公司等資料,而在這之後,他因爲開除小均,兩人關係惡化之下,便沒再發生性關係。

黃女另主張,雖然小均與丈夫沒有發生肉體關係,但2014年至2017年間有多段曖昧對話,小均曾傳「不要讓我孤零零一個人的時候小鹿亂撞」、「我昨天做了一個很深沉、很長的夢,今天早上11點16分醒來,在夢裡我們終於結婚了,可能太想沉浸在那個狀況,所以不想醒」、「又想到有你的夢」、「春夢」,丈夫則回了「嫁給我?」、「因爲有妳」等語,小均明知阿俊已是有配偶之人,還傳送引人遐想話語,談及結婚話題,明顯逾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

針對曖昧訊息一事,小均則辯稱,當時是擔心阿俊有輕生念頭,纔會分享人生意義及近況,基於鼓勵朋友立場來開導阿俊,且自己的環境陽剛講話就是開玩笑、舒壓嘴上說說黃色笑話罷了。

法官認爲,對話紀錄除有「春夢」等性暗示外,還有「我夢到我們終於結婚,不想醒來」,帶有暗示、渴望與阿俊結婚的內容,基於小均與阿俊21年的情感基礎,難認是一般開玩笑、舒壓的對話,因此認定黃女求償有據,最終判小均賠30萬元爲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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