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索賄,何去何從?

莊漢鬆

遠雄趙董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罪而被羈押禁見,令人不勝噓唏並引以爲戒。而趙董說:要做生意,官員要錢,怎能不給?也反映現實社會的部分情況。

事實上,不論是與公家機關私人機構往來,經常面臨被索賄的情境;在給與不給之間,天人交戰困惑不已。以下的觀點,法雖難容,但不失爲階段性權宜之策,特與大家分享。

做生意,有業績,很重要。尤其公司草創之初,縱有優質服務與產品,卻常苦無機緣行銷,讓大衆共享。因此,第一次對方索求財物,就當成是初次相識的見面禮,給錢送禮算是廣結善緣法門之一,不必有道德上的罪惡感。

但是,千萬勿忘起心動念是居於善意而非妄想,更不因已花錢打點而草率行事。尤其,後續的過程,更須兢兢業業,把握難得的機緣,做出口碑獲得讚賞,期使以後客戶會主動洽購。如果爾後必須繼續給錢才能取得業務,那表示對方是因財物而不是因品質才選擇你,就應自我惕厲深刻反省,並拒絕繼續賄賂行爲。畢竟不靠實力取勝,只靠行賄才能成事,終將多行不義而自斃。

以上的處理方式雖不是法律所容許的行爲,但法律不外乎人情。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的相關規定,『違背職務』行賄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違背職務』行賄則變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見司法上雖不容許行賄行爲,但對於是否違背職務,將是判定刑期長短的主要依據。又如果不是主動而是被動行賄,且是初犯法官也會斟酌減輕刑期甚至判以緩刑,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遠雄是國內前三大的營建業者,其特色是廠辦及造鎮直言之,就是以量大取勝而非以質著稱。所以,如果能在協力廠商管理和營建工程品質多加用心,真正得到業界的肯定及客戶的讚賞,熱銷的房地產市場應已足夠其鴻圖大展:縱使企圖更上層樓而進軍公共工程,遇到貪官污吏藉勢藉端強要索賄,源源不絕的民間業績支撐,也可不受牽制,更不必委曲求全。誠如,臺塑物美價實行銷全球臺積電技術領先深獲青睞,就是很好的例證。不僅,不必靠送錢爭取業務,而且,客戶還排隊爭相搶購

營造業具有特殊的產業背景,從其主管機關內政部而非經濟部就可看出端倪;但營建產業絕不是非給錢不得經營特種行業,實不必自我矮化自取其辱。套用習近平打貪腐所說:打鐵還需自身硬。拒絕索賄,自立自強纔是根本之道。

作者莊漢鬆,成大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長,曾任行政院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技術組研究員,10億元以上重大統包工程計劃主持人。本文言論代表《ETtoday新聞雲》 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