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大王」告「臭跩貓」抄襲 新北檢裁定風格有差不起訴

雙方貼圖都有一定人氣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Line知名貼圖「妙可大王」作者妙可麻」 2016年8月,指控「臭跩貓」系列角色抄襲,按鈴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新北地檢署日前認定罪嫌不足,從外型、風格上比較,難以認定有抄襲,個性表達都有差距,而且貓咪動作市面上,也都看得到,因此處分麻糬爸不起訴,對此「妙可麻」委任律師表示,「會再和當事人討論。」

「妙可麻」於2014年9月創作「妙可大王」LINE貼圖,一共陸續推出了兩款個人原創貼圖、一款官方貼圖,而《臭跩貓2-白爛貓》系列2015年12月才誕生。宅貓妙可認爲兩人筆下角色太過相似,如對方臉型五官分佈,鼻子形狀瞳孔的形狀,毛色等都極爲相似。並聲明妙可的參考原型就是家中飼養的橘色花貓絕無抄襲可能,2016年8月按鈴控告麻糬爸違反著作權法。

不過新北地檢署日前處分不起訴,原因是兩圖都是用貓當主角,從外形比較,妙可大王較瘦、四肢也比較長,臭跩貓則是較胖,臉也有腮紅;從風格比較,前者走可愛,後者則是較直來直往,整體風格沒有相似,都是將貓擬人化,角色個性有差距,加上貼圖的文字都屬生活用語,貓咪的動作其他圖款也都有,因此難以認定有抄襲,對此,「妙可麻」委任律師說,「會再和當事人討論決定下一步。」

▼「妙可麻」在律師陪同下提告。(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