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加強查疫情假消息 召開檢警視訊會議

苗栗地檢署18日上午針對疫情期間消息、哄擡物價等案件偵辦,召開警調移視訊會議。(謝明俊攝)

苗栗地檢署18日上午針對疫情期間假消息、哄擡物價等案件偵辦,召開警調移視訊會議。(謝明俊攝)

苗栗地檢署18日上午針對目前疫情擴散,爲防範假消息氾濫、哄擡物價,甚至是因疫情死亡報驗程序議題,召集警、調、移民署、縣府消保官等,以視訊會議進行聯繫意見交換,由檢察長陳鬆吉主持,會議歷經半小時結束,將全力查察疫情期間相關不法

爲了因應近期疫情升溫,苗栗地檢署於18日上午10時30分,以視訊會議方式舉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處理小組聯繫平臺會議」,邀集苗栗縣警局、苗栗縣調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江佳蓉、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苗栗縣政府消保官王德基,等參加,以加強機關間彼此橫向聯繫合作,共同對抗疫情。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嘉生鄭葆琳分別針對疫情期間可能產生的相驗案件報驗程序、假訊息和哄擡物資價格刑事案件,和與會人士共同確認可行的運作模式及適宜偵辦的案件類型,警調等單位都表示會全力協助檢方查緝疫情期間的各類案件。

陳鬆吉強調,有心人士可能利用疫情期間散佈謠言或從事其他犯罪,檢方一定會從嚴、從速查緝,讓投機者不會心存僥倖

苗栗縣警局也表示,不實疫情訊息,透過臉書、LINE羣組傳送或轉傳,造成民衆恐慌不安,警政署長陳家欽曾指示,針對乘機制造假訊息引發恐慌,迅速查察假訊息,立即對外澄清說明,避免假訊息擾亂社會秩序。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案件責成專案人員蒐證,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有關疫情訊息或防治措施,應該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佈爲準,民衆切勿以身試法,轉傳竄改、虛構、不實疫情訊息,將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隨着疫情升溫,相關防疫物資水漲船高,不法分子利用民衆恐慌搶購心態,乘機囤積防疫物資或哄擡物價,將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苗栗縣警局呼籲民衆,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網路消息,如遇民衆傳播不實訊息、或業者商家乘機哄擡物價,請儘速撥打110或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將從嚴究辦,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