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薑麻園雲洞山莊被控竊占國林 獲判無罪

苗栗薑麻園景區內的知名景點雲洞山莊被控佔用國有土地法院判處業主無罪。〔謝明俊攝〕

苗栗縣大湖三義銅鑼三鄉交界知名景區薑麻園,靠南側的知名景點「雲洞山莊」,2年多前被人舉發佔用國有土地,經苗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苗栗地院審理調查後,認爲被告湯志青所有的雲洞山莊內建物,是先前依法申請鑑界起造,並取得合法使用執照,後因921地震造成中部地區大規模地形位移,進而造成後來鑑界結果認有佔用國有土地,並非真正佔用,因而判處湯某無罪。

雲洞山莊位處苗130縣道薑麻園遊憩區附近,地處三義、銅鑼、大湖等三鄉交界制高點景觀視野非常開闊,天氣好時東可遠眺大小雪山西可見到通霄火力發電廠的4根大煙囟,季節交換時,經常有云霧繚繞,吸引許多遊客前來觀看雲海奇景

雲洞山莊的老主人湯雲珍指着電線杆後方土地纔是國有土地範圍,他們並未佔用。〔謝明俊攝〕

105年間,有人舉發雲洞山莊涉嫌佔用國有林地,經苗栗地檢署偵辦,向農委會林務局水保局及國有財產署等單位調閱地籍資料意見,並於106年1月請銅鑼地政事務所進行復丈鑑界後,認爲雲洞山莊的現有建物已涉森林法中佔用保安林地國有土地,並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全案經移苗栗地院審理,被告湯志青否認有佔用國有土地,他辯稱雲洞山莊是在1998年間,是由父親湯雲珍在自傢俬有地上,依法申請建築執照,並由銅鑼地政事務所進行鑑界後起造,至1999年11月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從未被告知有佔用到國有土地,如今他們家的建物卻突然變成佔用國有土地,讓他們不明所以。

雲洞山莊的建物被控佔用國有土地,已由苗栗地院判處業主無罪。〔謝明俊攝〕

苗栗地院在審理調查後發現,1998年間,銅鑼地政事務所替湯家鑑界結果,雲洞山莊所有建物都在湯家自有私人土地上,並且,法院向林務局調閱74年至106年的航照圖,都發現雲洞山莊的所有建物確實都在原有私人土地上,並未超越範圍。

同時,法官發現921地震後,因板塊擠壓導致地形發生變動原本苗栗的基本控制點有向東南偏東方向位移20至40公分不等,而云洞山莊周邊的三義雙連潭段土地,在921以後未辦理地籍重測,導致後來銅鑼地政事務所復丈鑑界結果,出現雲洞山莊建物跑到國有土地上的誤差。法院綜合相關證據後,認爲雲洞山莊應無佔用國有土地,因而判決被告湯志青無罪。

雲洞山莊位在苗130縣道薑麻園休憩區內。〔謝明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