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婆婆「3F樓梯狠推媳婦」!見她爬不起來…冷喊:不要裝了 親媽見這幕氣炸

苗栗婆婆不爽媳婦竟將對方推下樓,親家母目擊這幕氣炸。(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戴若涵臺中報導

苗栗一名婆婆因爲不滿媳婦,竟趁着媳婦準備下樓梯時出手狠推對方,導致媳婦身上多處受傷,見媳婦倒地不起,竟還在親家的面前要媳婦「不要裝了」,讓親家氣炸。事後婆婆辯稱是不小心的,但法院不採她的說詞,依傷害罪判她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3萬5千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苗栗一名婆婆2019年4月15日上午因爲對媳婦不滿,見媳婦從3樓樓梯準備走下2樓時,竟從後方狠推媳婦,導致對方當場滾落樓梯轉角平臺,受有尾椎腰部疼痛、雙側大腿痠痛手肘小腿瘀腫等傷害。

婆婆坦承有從後方碰撞到媳婦,但否認是故意傷人,辯稱,「我沒有推媳婦,我是不小心碰撞到媳婦的,因爲樓梯是剛蓋好的,地比較滑,她就從樓梯那邊跌倒」。

但媳婦表示,事發前一星期她搬回孃家居住,當時她與母親姊姊婆家衣物以及家人借給她的玩具車電暖器物品,沒想到婆婆卻指稱她是小偷,不久後她便遭婆婆推下樓梯,母親見這幕趕緊衝上前扶她起來,並質問婆婆「剛推人是什麼意思」。

岳母也證稱,親家將女兒推落樓梯轉角處平臺後,她很生氣的詢問對方,「爲什麼推我女兒」,結果對方回稱「這我媳婦」,她又詢問,「剛推人是什麼意思,剛剛推就不對」,親家又回,「那是不小心推下的,妳在講什麼屁話」,另外,親家將女兒推倒後,見女兒因此爬不起來,竟還叫女兒「不要裝了」等語。

法院勘驗媳婦與其胞姊、其母的說詞後認爲3人證述前後一致,也相符合,對於婆婆施暴方式過程都能清楚描述,應該是出於親身經歷,沒有誇大的情形,依照傷害罪判婆婆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3萬5千元;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亦遭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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