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環保局籲未做排氣檢測機車車主儘快受測

苗栗縣環保局籲未定檢車主及早受檢。〔謝明俊攝〕

108年即將結束,苗栗縣環保局針對本年度未進行排氣定檢車輛,寄發雙掛號未定檢通知,除了希望民衆守法接受定檢外,也希望藉由相關的補助及規定,鼓勵民衆淘汰老舊高污染車輛,一起爲改善空氣品質努力,達到污染減量的目的

107年8月1日實施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後,針對主要移動污染源,爲我國境內空氣污染主要來源之一,爲達落實機車到檢,有效污染納管的目的,環保局除定期寄發定檢通知明信片外,並針對未完成定檢的車主,全面寄發未定檢通知公文,以提醒車主儘速至檢驗站進行排氣檢驗以免受罰。

據環保局統計,苗栗縣108年11月應到檢車輛數爲215,208輛,全縣機車到檢率已蟬聯7次全國第1名,11月到檢率爲85.1%,顯現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制度已有具體成效,確實能有效減少車輛排放的污染。

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截至11月底,全縣未定檢車輛仍約有3萬2,000輛,依空污法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起每年必須定期實施排氣檢驗,逾期未定檢將新臺幣500元罰鍰;若逾應檢驗日起六個月內仍未實施定期檢驗、未依規定申請複驗或複驗仍合格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再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者,將移請公路監理機關注銷其牌照等規定。

目前本縣共有93站機車排氣檢驗站提供免費排氣檢驗服務,民衆如能利用每年實施排氣定期檢驗,同時進行機車保養維護,既可降低空氣污染物濃度,也可減少車輛檢測不合格發生率及等待複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