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走進「愛馬仕」就「斷片」 試戴手環趁機偷走

郭女自稱吃了安眠藥,只記得進到愛馬仕專賣店,至於在裡面做什麼,通通斷片」。(圖/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郭姓女子,日前到東區的Hermes(愛馬仕)專櫃說要買手環,試戴一隻後要求再試另一隻,卻趁店員沒注意,將手環藏進自己的包包內。店員發現並報警,郭女卻表示,因爲吃了安眠藥,只記得走進店裡,之後「斷片」,什麼都記不得。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不採信郭女的說法,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1萬元。

郭姓女子於2018年10月,到SOGO百貨的愛馬仕專賣店,向店員表示想買手環,店員拿出一隻黑銀配色手環供郭女試戴。幾分鐘後,郭女要求再試戴另一隻黑金配手環,店員也照辦。隨後郭女表示決定買黑金配的,卻趁店員沒注意,把黑銀配手環偷藏進自己的包包內,再謊稱還需要考慮一下,什麼都沒買,離開專賣店。

沒多久店員發現黑銀手環不見了,追了出去,但郭女否認,且手環也不在她身上,只好報警,並調閱監視器畫面警方追查後,郭女才坦言,把偷來的手環藏在SOGO內女廁櫃子裡,被依竊盜罪移送法辦檢察官提公訴。

郭女供稱,根本不記得自己偷了東西,只記得當天情緒低落,吃了不少安眠藥,昏昏沉沉地走進專賣店,之後就完全「斷片」。又強調自己雖任職廣告業,月收入約3萬4000元,還有祖母要養,希望法官輕判。

但店員指證歷歷,說郭女還能清楚告訴員警,手環藏在哪裡,又有監視器爲證,法官認爲,郭女對自己的行爲並非毫無意識,因此將郭女判處5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需繳交公庫1萬元,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

戀童狼專挑男童下手「不然會被撞死」 犯49罪判刑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