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開罰山坡地常見違規 水泥塊當擋土牆超危險

苗栗境內山坡地違規開挖案件,開始出現類似混凝土方塊堆疊作爲邊坡擋土設施造橋山區業者設置5公尺高擋土牆回填土方,苗栗縣政府依法開罰。(苗栗縣政府提供/何冠嫺苗栗傳真)

苗栗縣境內山坡地違規開挖案件,開始出現類似混凝土方塊堆疊作爲邊坡擋土設施,苗栗縣政府發現造橋山區有業者設置5公尺高擋土牆回填土方,依法開罰。(苗栗縣政府提供/何冠嫺苗栗傳真)

近來山坡地違規開挖案件頻見以混凝土方塊作爲開挖邊坡擋土設施,苗栗縣近年也開始出現類似案件,今年更有山區寺廟業者爲堆疊土方,利用混凝土塊建長100多公尺、高5公尺的擋土牆,苗栗縣政府並依法開罰8萬元,要求限期改正。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指出,2019年起苗栗縣境內山坡地違規開挖案件,開始出現類似混凝土方塊堆疊作爲邊坡擋土設施,過去曾經有10層水泥塊高的擋土牆崩落,幸好下方無人未釀傷亡,民衆也立即清除水泥塊。水利處水保科長張坤源說明,山坡地違規開挖案件頻見以混凝土方塊作爲開挖邊坡擋土設施,但這種非實體結構連結的堆疊方式,相當不穩定且危險,近來全國已有造成傷亡相關案例

前年在後龍劉姓民衆惡意違規在山坡地設置水泥塊擋土牆,2次要求限期改善未果,開罰90萬元劉姓民衆才拆除改正。今年造橋鄉山區一處寺廟興建工地一旁有用近500多塊水泥塊堆成長55公尺、寬40公尺、高5公尺的擋土牆,用來回填1萬2000立方公尺不明土方。

張坤源表示,經查發現,該案件爲回填不明粒料混合混凝土,以水泥塊作爲擋土牆,甚至以斜斜的方式堆疊,倘若地震土崩,水泥塊崩踏滾下山後果不堪設想。

目前已依水保法向業者開罰8萬元,並要求4月中旬拆除擋牆並做好水土保持緊急處理維護措施,倘若未限期改善,將處10萬元以上罰款交由地檢署偵辦,同時持續要求改善。

水利處提醒,以混凝土方塊作爲擋土設施或圍牆等堆疊,十分危險,一旦查獲違規開挖並設置混凝土方塊擋土設施,要求民衆拆除外,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