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露天燃燒翻倍 罰鍰增3倍

苗栗縣露天燃燒陳情案件層出不窮,記者5日在苗25鄉道直擊路旁農田露天燃燒,白色煙霧影響行車視線。(巫靜婷攝)

苗栗縣露天燃燒陳情案件層出不窮,其中以燃燒農業剩餘資材爲主,環保局公佈今年度露天燃燒陳情案,查獲並依法裁處共有121件,累計裁罰金額達85萬元,又因每年10月至隔年3月爲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露天燃燒加重裁罰,環保局指出,今年10月至12月已裁處42件,裁罰金額達35萬元。

落實遏止 大規模燃燒即開罰

民衆爲求方便,習慣以露天燃燒方式處理農業剩餘資材,除了農業廢棄物燃燒外,也有垃圾燃燒的案件,環保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表示,露天燃燒行爲除了影響居住環境的空氣品質及身體健康外,產生濃煙也會影響公共安全及行車視線。

環保局秘書蔡政勳表示,露天燃燒情況以往先以勸導爲主,反應在裁處案件數上,去年裁處件數58件、總裁處金額達20萬4400元,今年爲落實遏止露天燃燒,一旦經消防隊通報大規模燃燒即開罰,因此截至今年11月底裁處案件數翻1倍,與停灌關係不大,是有沒有落實裁罰的問題

夜間假日 視裁因子再加重

苗25鄉道頭屋公館方向,5日上午就遭直擊路旁農田露天燃燒,地點緊鄰鄉道,一旁雖有人顧火,但白色濃煙隨着風勢飄散,不時遮掩行車視線,車輛穿梭在煙霧中險象環生。環保局指出,正值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露天燃燒將加重罰鍰。

露天燃燒行爲,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另指出,露天燃燒行爲若在夜間或假日,也可依今年度環保署公告修正的「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視裁罰因子的權重再加重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