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美人湯顧品質 16業者合格

苗栗泰安溫泉號稱美人湯,沐浴過後肌膚滑潤舒爽,廣受遊客喜愛,每到冬季總吸引大批遊客享受泡湯樂趣。(苗栗縣政府提供/何冠嫺苗栗傳真)

苗栗縣泰安溫泉區於日據時代開發,有逾百年的歷史,屬於弱鹼性碳酸氫鈉泉,水質透明沐浴後肌膚溫潤滑溜,具有美容養顏效果,泰安溫泉因此被冠上「美人湯」稱號,廣受遊客喜愛。苗栗縣政府每年大力行銷溫泉旅遊,並且輔導業者合法營業,目前共有16家合法取得溫泉標章,另查出4家業者未取得合法水源,依照溫泉法各開罰5萬元。

溫泉標章 3年換一次

苗栗縣內共有16口溫泉水井供應泰安、南莊苑裡等地旅宿提供泡湯服務,其中以泰安爲大宗,每年入終都吸引大批遊客前往享受泡湯樂趣,更帶動業者投資發展。而苗栗縣政府設有公用溫泉水井,提供業者使用,並依照苗栗縣泰安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使用收費標準,每立方公尺收取使用費20元、取用費9元,其中並將取用費存近縣府基金專戶,挹注縣庫

縣府文化觀光局文化發展科長古鎮維說明,依照溫泉法規定,業者須取得溫泉標章使得營業,目前縣內有16家業者取得溫泉標章,每3年換髮1次,縣府不定期邀集相關單位聯合稽查輔導,若未取得溫泉標章,將依照溫泉法開罰1萬到5萬元,去年有4家因未取得合法水源但有營業事實,縣府要求限期改善無效,各開罰5萬元。

泡湯旺季 每月檢驗

此外,爲確保泡湯衛生品質,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持續執行溫泉場所的衛生管理稽查及水質檢測,針對大腸桿菌數、PH值、微生物水質檢驗,並在冬天加強檢驗頻率。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長廖秀慧表示,每年10月至隔年2月爲泡湯旺季,此期間檢驗頻率更提高到每個月1到2次,去年280家次檢驗結果中,有10家次不合格要求業者改善,經輔導複查皆爲合格,將持續不定期稽查輔導,促使業者負起自主管理責任,提供衛生安全又舒適的泡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