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下修18歲成年 8成家長擔心:太早結婚恐增加離婚率

▲擔心孩子不成熟,8成家長不贊成民法下修18歲成年

實習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行政院會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現行的20歲下修至18歲,未來年滿18歲就可自主結婚,不需再經過父母同意,且可自行租房買手機、辦信用卡、銀行開戶貸款等,也不必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家長意見大不同!據BabyHome調查,8成家長不贊成民法法下修成年年齡,並擔心18歲可自主決定結婚,孩子恐爲愛衝昏頭,有爸媽表示:「太早結婚,恐增加離婚率!」

行政院本次修法重點是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從20歲調到18歲,而結婚年齡則將原規定男性18歲、女性16歲,修正爲男女結婚年齡均爲18歲。不過,根據BabyHome於8/14~8/17的調查顯示,高達83%家長「不贊同」民法成年年齡20歲下修爲18歲。BabyHome本次調查以家有10~18歲孩子的家長爲大宗,小孩年齡平均12歲,居住地多落在大臺北地區。另有11%表示「贊成」,6%認爲「沒差」。

當被問到「18歲可自主決定結婚,不需經父母同意,是否會擔心孩子因此爲愛衝昏頭」,有81%爸媽表示「會」,問卷中家長不贊同18歲自主結婚的原因包括:「心智不成熟」、「18歲是容易衝動的年紀,思考不周全」、「社會歷練不足」、「經濟能力都還無法獨立如何照顧一個家庭?」「太早結婚,恐會增加離婚率」、「如何有能力去承諾及照顧對方」「20歲都不代表心智成熟了,更何況18歲」。

但是,也有11%表示贊成民法下修爲18歲成年的家長表示,「不管下修幾歲,孩子都要自己的行爲負起責任」,「讓孩子提早擁有參與的權利,但教育文化也應爲此做調整與變化,讓孩子瞭解權利義務的重要」,「及早爲自己負責」。有趣的是,根據BabyHome的調查,贊成修法的父母,平均年齡43歲,相較於不贊成的平均年齡39歲,相對較爲年長

心理師:父母不可能一輩子擔任孩子的「守門員

意中心理師表示,其實無論是18歲、20歲、或是4、50歲,父母都一樣會爲孩子擔心,但父母不可能一輩子擔任孩子的「守門員」,終有一天孩子要長大、對自己負責。假如在孩子兒童青少年時期親子間便從未談論有關感情的事情,那麼即使到了20歲,也不會主動與父母談論自己的情感。另外有些父母則對孩子講道理、或是以自身過往經驗和孩子談情感,但講完後便暗示孩子一定要照父母期望的方式做,這對青春期的孩子會相當抗拒。

王意中心理師分享,平時可以透過新聞、或是電影電視劇,討論劇中的情感事件,藉此瞭解孩子看法,父母也能分享自己的想法,但不需強迫孩子接受,如此孩子會更願意與父母談論。

對於擔心孩子經濟不夠獨立問題,財經專家建議從「5歲到大學,各階段培養孩子儲蓄習慣技巧」,隨着孩子成長,逐步瞭解購買商品出遊旅費升學學費,以至於未來結婚、置產所需的理財觀念。國、高中時期尤其重要,這時的理財模式是未來的雛形,若沒有好好控制物慾,在這時產生借貸問題,變成小小月光族可不是好事

47%贊成18歲即可擁有投票權

本次BabyHome調查也同步詢問家長「您贊成18歲即可擁有投票權嗎?」調查結果有47%贊成、44%不贊成、9%沒意見,但相較於「18歲自主結婚」,爸媽對於孩子18歲參與選舉有將近五成認同,而面對結婚這檔人生大事,爸媽心目中所認同的「轉大人」年紀,看來18歲還是太早。

►文:武美齡張詩華

本文授權自BabyHome

資料來源:info.babyhome.com.tw/roster/article/hOwbBDlPsR71GZ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