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竊案/臺警非法逮捕? 韓男聲請提審遭駁回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行竊民進黨中央黨部韓國男子趙準基,被依竊盜、非法入侵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但6日晚間近11點,趙準基「聲請提審」,白話來說,認爲臺灣警方的逮捕程序瑕疵,臺北地方法院召開提審庭後裁定駁回,由臺北地檢署重新偵訊

韓籍男趙準基被移送臺北地檢署後,聲請提審,法院裁定(圖/記者楊佩琪攝)

2014年7月,《提審法》新制上路,只要是人民的人身自由遭到法院以外任何機關剝奪,本人或親屬律師,都可以「聲請提審」,要求法院介入審查剝奪自由的行爲是否合法。一旦法官認爲不應該對聲請人逮捕或拘禁,就可當庭釋放,若認爲程序合法,駁回聲請,並解返原逮捕單位,重新進行逮捕程序。

用在趙準基身上,如果法官認爲臺灣警方逮捕程序有問題,就可當庭釋放趙準基;如果程序沒問題,就必須送返臺北地檢署,由檢察官重新再偵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