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鉅貪竇玉沛:家人還以爲是清官,下屬3個月內同時與7女子通姦!

(原標題:民政鉅貪竇玉沛家人還以爲是清官,下屬3個月內同時與7女子通姦!)

轉自重案組檔案

民政部系統性腐敗”中,原部長竇玉沛也是關鍵人物。

生於1957年的竇玉沛從南開大學畢業後進入民政部,一路升至副部長。

竇玉沛對福彩相關工作很熟悉,1998年,民政部成立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分管福彩工作,竇玉沛出任首任司長

據一名長期跑民政部新聞的北京媒體人介紹,竇玉沛是一名典型的業務官員,對於民政事務很熟悉,引用各種數據信手拈來。但爲人比較嚴肅,不苟言笑,謹小慎微。竇玉沛也是一個善於觀風向的人,他2006年擔任民政部副部長時,李立國也是副部長,只是排名在前。竇玉沛仗着熟悉業務,對系統外調入的李立國並不買賬。後來,眼看李立國上升勢頭明顯,竇玉沛改弦更張,獲得李立國信任

李立國(右)和竇玉沛(左)

竇玉沛來自天津農村,老家竇莊子的親人,提起竇玉沛被審查一事,都很意外。竇玉沛的父親是農民,除了種地,還“賣白布”(出售用於喪葬的布料)。竇玉沛擔任民政部社會事務司長時,老爺子還在家鄉“賣白布”。鄉親們笑話說:“你兒子管全國的殯葬,你就把附近村子的喪葬管起來。”

竇玉沛的兄妹也沒能沾到光,他的大哥是大港油田的普通職工,如今已退休。四個姐妹中,除了一人當小學老師進城,其他三人至今還在農村。

2012年,竇玉沛父親過世,回家奔喪的竇玉沛還與兄妹產生矛盾。竇玉沛堅持不搞葬禮,一切從簡。家裡人不同意,說父親賣了一輩子白布,到頭來自己反而用不上白布。一番爭執之後,家人勉強聽了竇玉沛的話。據介紹,竇玉沛父親墳前至今沒栽樹,沒立碑,遠比周圍的墳墓寒酸。

在家人眼中,竇玉沛始終是“清官”。不過據彩票業內人士介紹,坐上高位後的竇玉沛卻沒有農家子弟的本色。竇玉沛與鮑學全關係不錯,兩人曾出入高檔場合,所有開銷由福彩中心或相關企業承擔。

在鮑學全遭遇網絡舉報後,竇玉沛也被視爲鮑的保護傘。一名舉報鮑學全的人士說,竇玉沛身爲民政部副部長,參與了調查鮑學全的工作。當初人們就說,竇玉沛長期分管彩票,與鮑關係很好,他能查出什麼來?鮑學全被調往老齡辦,竇玉沛也發揮了不小作用。除了彩票,老齡辦也歸竇玉沛分管。調來調去,鮑學全都在竇玉沛的保護傘下。

當聽聞竇玉沛兄妹的清貧生活時,一名人士搖頭嘆息:“竇玉沛不僅欺騙了組織,或許也欺騙了家人。”

2017年,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民政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嚴重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李立國同志作爲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竇玉沛同志作爲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

決定給予李立國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爲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黨的十 八大代表資格。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

決定給予竇玉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提前退休。

鮑學全是福彩中心落馬“四人組”之一。

福彩中心落馬“四人組”是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原主任鮑學全、王素英,原副主任王雲戈、馮立志。

鮑學全懺悔說,“我自己所犯的錯誤,包括涉嫌違法犯罪,使自己身敗名裂,家人也受到了極大傷害,使我父母、妻子、孩子蒙羞,讓他們失望和痛心。我自己犯了錯誤,也使自己之前幾十年的辛勤努力刻苦學習以及奮鬥的辛勤和汗水付諸東流,感到無比的痛悔,是我終身的恥辱,也非常痛悔。”

說出上述這段話時,鮑學全開始時一直面對鏡頭,剋制情緒,語速稍慢,但是,講完“感到無比的痛悔,是我終身的恥辱,也非常痛悔”這最後一句話,接連說出兩個“痛悔”,鮑學全突然低下了頭。

2017年2月8日晚,中紀委通報,民政部原部長李立國和原副部長竇玉沛被問責的消息之後,曾刊發《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爲常態》一文,文中稱:中紀委對民政部所轄單位系統性腐敗問題進行嚴肅查處,福彩中心原主任鮑學全、原副主任王雲戈等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此係官方第一次透露鮑學全已被調查。

中紀委通報鮑學全的問題時曾提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購物卡;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公開履歷顯示,鮑學全生於1957年6月,早年曾參軍,後進入醫學院讀書,畢業後當過醫生。1987年至1996年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幹了10年,歷任秘書、副處長、處長,其後曾在國辦工作。2004年至2012年,歷任民政部所屬的福彩中心副主任、主任。

2012年,鮑學全陷入舉報旋渦,被曝涉嫌權色交易問題,在3個月內同時與7女子有不正當關係,還利用手中的權力爲關聯企業牟取暴利。

不過,這輪舉報似乎並未對鮑學全造成多大影響,他只是換了工作崗位,由福彩中心主任,調任全國老齡辦副主任等職。

據報道,鮑學全與民政部原部長李立國過從甚密。

鮑自詡“神醫”,自稱某個大領導身體有恙,醫療小組束手無策,他一出馬立刻妙手回春,從此大領導對他另眼相待。李立國升遷的關鍵時刻,他利用自己的“高層關係”爲李立國奔走,因此成爲李立國的心腹愛將。

升任民政部部長前,李立國被曝曾生過一場大病,鮑學全爲李立國治病牽線搭橋,由一家與福彩中心有深度合作的彩票供應商安排李立國的治療事宜,由此更獲得了李立國的信任與關照。

延伸閱讀

11月25日,12309中國檢察網同日公開了東莞市原常務副市長樑國英以及其妻子郭豔明起訴書

樑國英涉受賄罪。據起訴書:2000年2月至2014年2月,被告人樑國英在擔任中共東莞市萬江區委書記、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共東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子收受陳某某等16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2245.98478萬元、港幣2728萬元、美金1.8萬元,除部分用於生活開支外,其餘的交由妻子用於購買、裝修東莞市的別墅,以及用於裝修樑國英位於東莞市虎門鎮祖屋

資料圖

其妻郭豔明涉受賄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據起訴書:2000年至2007年,樑國英接受深圳市一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某某的請託,爲陳某某在房地產項目辦理、完善供地等方面提供幫助。2007年春節,得知陳某某要送錢,樑國英讓陳直接將錢給妻子郭豔明,並指使郭豔明收取陳某某給予的財物。此後,郭豔明分三次收受陳某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00萬元、港幣600萬元。

郭豔明的起訴書顯示:2006年至2013年,樑國英接受東莞市一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廖某某的請託,爲其在房地產項目辦理徵地補償方案、土地招拍掛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8年春節和2009年中秋節,郭豔明分兩次收受廖某某給予的港幣共計20萬元。這之後,郭豔明租用廖某某公司的一處商業樓,用於開辦幼兒園,在樑國英的要求下,廖某某的公司同意郭豔明免交五年租金,共計人民幣823.744萬元。

此外,2001年至2011年,樑國英接受廣東一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總裁張某某的請託,爲其在房地產項目辦理、完善供地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6年下半年,張某某分三次將人民幣1000萬元給予樑國英。因郭豔明購買、裝修別墅需要資金,樑國英便將這1000萬元中的800萬元,交給郭豔明,並告知她該款項系張某某所送。

2014年2月,央視曝光後,東莞市展開了大規模掃黃行動。樑國英於2014年5月8日被宣佈調查,同年9月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廣東省紀委當時通報:經查,樑國英在東莞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多次收受他人禮金;隱瞞“裸官”身份;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多名女性通姦。

據公開簡歷,樑國英出生於1958年8月,東莞本地人,1980年參加工作後,一直在東莞工作,2000年任東莞市萬江街道(區)黨委書記,2004年任東莞副市長,2011年任東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14年5月被調查。其擔任東莞副市長期間,曾因罵下屬“放狗屁”,被稱爲“罵人市長”。

中國裁判文書網此前發佈的《郭豔明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郭豔明已於2016年1月,因犯受賄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政事兒”(xjbzse)撰稿 / 王姝

官員貪2千萬落馬:我着魔一樣貪圖女色 包養多名情婦

懺悔人:王風昭

原任職務: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北安街道辦工會副主席、財政負責人

觸犯罪名:貪污罪、挪用公款

判決結果:2020年8月18日,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法院對被告人王風昭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責令退賠貪污違法所得2069萬餘元,退賠挪用公款違法所得750元。依法變賣隨案移送的三處房屋、五輛汽車及一枚DR戒指,並予以退賠,不足部分由被告人王風昭繼續退賠。 犯罪事實: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王風昭在擔任青島市即墨區北安街道辦財政所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採用虛開發票、僞造領導簽字、通過他人賬戶走賬及提取現金等方式貪污2069萬餘元;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249萬餘元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

“我非常悔恨,辜負了組織培養、領導信任,更對不起家人。我認罪認罰,希望有生之年迴歸社會,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王風昭在法庭最後陳述時追悔莫及。

我出身農民家庭,從一名財政所會計到負責人,用了23年。一步步走來,手中的權力一點點變大,雖然級別不高,但掌握財政大權的滋味讓我逐漸忘乎所以。 2009年,我擔任北安街道辦事處財政所負責人,隨後認識了徐某並發展成情人。每月給她生活費,還買了轎車。我像着魔一樣貪圖女色,同時包養多名情婦,爲女人瘋狂花錢,沒有了思想和靈魂,像行屍走肉般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 2012年8月,我以虛開發票、僞造領導簽字入賬方式,第一次貪污了26萬餘元。此後,我陸續以該手段貪污。直到2017年不再擔任財政所負責人,累計貪污了2000餘萬元。這些錢都被我包養情人、炒股、做貴金屬期貨、購買理財產品等揮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