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中市議員江和樹遭提當選無效之訴 判決出爐

民衆黨臺中市議員江和樹2022年底當選後,被競選對手張滄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指控他選前免費發快篩劑、辦活動抽大獎,涉及賄選。一審、二審法官均認爲無從認定買票對價,判決駁回,全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民衆黨臺中市議員江和樹在2022年底當選後,選區落選頭的無黨籍張滄沂向臺中地院對江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指控江選前免費發放快篩劑、辦潑水節活動,摸彩獎品逾千元至萬元不等,涉嫌賄選。法官認爲,江發放快篩劑及抽獎對象都未鎖定該選區選民,無從認定買票對價,判決駁回;張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也判張敗訴,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

現任民衆黨臺中市黨部主委江和樹,原爲大里區立德里里長,2022年11月26日獲選臺中市第13選區(大里、霧峰區)議員後,同選區競選連任失利的無黨籍候選人張滄沂向臺中地院對江提起當選無效告訴。

張指控,江在2022年1月27日在臉書發佈到里長服務處領取快篩劑訊息,不久即穿議員競選背心在內新市場免費發放500份快篩劑給民衆,同年4月間又在服務處免費發送。此外,江在同年8月7日於大里健康公園舉辦潑水節活動,提供上千餘至萬元不等價值的獎品讓民衆摸獎,已觸犯《選罷法》交付賄賂罪。

法官認爲,江在2022年1月至4月間在里長服務處免費發放快篩劑時,並未鎖定僅有該選區選民可領取;他同年5月間臉書貼文公告,民衆急需快篩劑可至服務處申借,也未限制身分;至於在內新市場發放快篩劑時間是在民衆黨公開提名參選前,難以認定有買票對價。

法官認定,該潑水節活動在2018年、2019年及2020年都有舉辦,根據活動文宣說明,獎品都由他人贊助提供,活動照片也可見抽獎禮品上均貼有贊助者名單,且參加抽獎人並未限制爲該選區選民,並無從認定是買票對價。

一審及二審法官都認定張對江所提的當選無效之訴並無理由,判決張敗訴,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