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 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車需滿足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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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汽車12月11日報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結合新能源汽車技術進展情況,現就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起,申請進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減免稅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其中,換電模式車型還需提供滿足GB/T40032《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等標準要求的第三方檢測報告,以及生產企業保障換電服務的證明材料。企業自建換電站的,需提供換電站設計圖紙和所有權證明;委託換電服務的,需提供車型、換電站匹配證明、雙方合作協議等材料。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爲過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免稅目錄》)且仍有效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減免稅目錄》。相關車型要及時上傳減免稅標識、換電模式標識,換電模式車型、燃料電池車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補充相應佐證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將從《減免稅目錄》中撤銷。

三、2024年6月1日起,《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關於調整免徵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中的技術要求廢止。

四、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強化產品質量保障能力,確保新能源汽車使用安全。要提升監測平臺效能,做好風險預警提醒,及時上報車輛事故報告。對於發生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車型減免稅資格或暫停新車型申報《減免稅目錄》。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1.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最高車速不低於100km/h。

2.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不低於200km。

3.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於125Wh/kg。

4.對按照GB/T18386.1-2021《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第1部分:輕型汽車》中“附錄 A”進行檢測的純電動乘用車車型,其低溫里程衰減率不超過35%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應不低於95Wh/kg,續駛里程不低於120km。

5.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按整車整備質量(m,kg)的不同,百公里電能消耗量目標值(Y)應滿足以下要求:m≤1000時,Y≤0.0112×m+0.4;10001600時,Y≤0.0048×m+8.60。

6.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於43公里。

7.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

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爲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60%;整備質量爲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6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19578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爲3500kg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執行。

8.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與同等整備質量純電動乘用車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比值:整備質量爲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125%;整備質量爲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130%。

一張圖讀懂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技術要求調整(圖片來源於工信微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