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全案進二審 朴槿惠還提交放棄上訴 只爲傳達「特別訊息」

朴槿惠明知檢方已上訴,卻還堅持提交上訴放棄申請,引發外界熱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佩翊綜合報導

南韓總統朴槿惠一審被判24年重刑後,直至13日截止前都未申請上訴,但卻突然於16日向法院遞交上訴放棄申請。朴槿惠雖沒有於期限內申請上訴,但由於檢方希望爭取更重刑期,已提交上訴狀,因此此案自動進入二審階段,朴槿惠「多此一舉」的行爲,引發外界議論

根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朴槿惠16日以自己的名義向負責「閨蜜案」的刑事協議22部提交「上訴放棄申請」。相關人士認爲,朴槿惠此舉可以解釋爲在表達自己「對於審判已經拋下所有期待與希望」和對於法院的不信任

朴槿惠的親妹樸槿令曾在13日上訴申請截止日向法院遞交上訴狀,根據南韓法律被告人的配偶等直系血親或是兄弟姊妹能夠替被告人提交上訴狀,但在違反被告人個人意志情況下則不被受理,朴槿惠在此前已透露拒絕上訴的意思,因此法院未受理樸槿令的申請。

▲朴槿惠拒絕出席所有審理。(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朴槿惠2017年10月曾在遭檢方申請延長羈押後的首次庭審表示,「已經無法再相信法官會按照憲法與良心來審判,對於法院的信任已經毫無意義。」此後,便缺席所有判決過程,抵制一切審理。因此朴槿惠此舉也被外界解讀,要向法院表示「無聲的抗爭」。

朴槿惠在2017年4月被指控18起貪腐案件,包括賄賂、濫權和泄漏國家機密,檢方指出,朴槿惠濫用總統許可權,擾亂國家綱紀並破壞憲法價值,還成爲憲政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總統,爲南韓憲政歷史留下難以抹滅的污點,一審被判處2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80億韓幣。朴槿惠的好友崔順實向三星樂天和SK集團企業勒索592億韓元(約臺幣17億元),2月13日一審宣判,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80億韓元(約臺幣4.8億元),以及72億韓元(約臺幣1.9億元)的追徵金。朴槿惠的青瓦臺幕僚安鍾範則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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