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母親頒獎前過世 區公所1理由收回換人

模範母親頒獎前逝世 區公所1理由收回換人(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AI生成)

母親節剛過,桃園中壢竟有一名模範母親,在提報後不幸過世,豈料公所竟收回表揚、要求里長重提人選,引發地方譁然,議員批評造成家屬二度傷害。副市長蘇俊賓坦言可以更貼心細膩,會去拜訪家屬慰問,未來也會建立一體適用標準,以獲選日爲基礎,將生前榮耀頒給家屬。

議員謝美英13日在議會質詢提出,每年5月的模範母親表揚及8月的模範父親表揚,是行之有年的地方盛事,對於一生辛勞的媽媽們、爸爸們表達感恩的心,受表揚的家庭也都備感榮幸。

謝美英說,今年中壢區華愛裡提報的模範母親,不幸在頒獎前過世,區公所竟要里長重新提報人選,造成地方譁然,詢問下才知重新提報的理由竟然是:因爲賀匾還沒製作,沒送出無法覈銷。

謝美英說,5月的表揚,作業截止時間是2月,距離表揚時間整整還有3個月,如果是作業問題,那提報及作業時間應該縮短,她強調,對於已經被提報的模範母親不應該取消她的資格,這樣對往生者不公平,對家屬而言,是再次傷害。

謝美英強調,頒獎表揚一位辛勞一生的母親,不該因爲她人不在了,取消她的榮譽,她希望今年是最後一次發生,請市府及各區公所立即檢討不合適的規定。

「未來會以獲選日爲基礎!」蘇俊賓說,完成核定流程就等同已經獲選,若表揚前不幸往生,也能將生前榮耀頒到家屬手上,國家重要獎項也有相關規定,相信技術上可行,未來會再跟主計單位溝通,建立一體適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