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風災災民永久屋未來何去何從?立法院開公聽會探討

今日公聽會現場畫面(記者季節攝)

2009年莫拉克風災重創中南部政府民間合作提供房地所有權分離的永久屋給災民居住,但隨時間推移永久屋衍生出許多使用課題,爲此多名立委與今日舉行公聽會聆聽當地居民意見,並希望政府機關協助改善,但內政部表示,部分政策方向尚需行政院決定,並由當地部落居民自己確定想要選擇山上還是山下當永遠的家,無法由內政部在聽證會當場說了算。

莫拉克風災後,基於安全考量,政府依重建特別條例,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同時,由政府提供國有土地給民間單位興建永久屋,並讓災民與各地縣市政府以及援助團體簽訂的「三方契約」,由民間團體蓋好送給核配戶,附加條件爲居民僅有房屋所有權,但土地仍屬國有,且限制不得買賣,只能繼承,因此,造就永久屋及其坐落土地所有權分屬不同人的狀況。

隨着時間推移,永久屋與土地所有權人不同,衍生許多使用課題,不少居民面臨房屋老舊、人口增加不敷居住的問題,但依規定居民不得增建或重建。連同當初贈與契約約定事項皆有待釐清,包括:房屋重建,可否繼續使用土地?繼承人重建,可否繼續使用土地?非核配戶,如直系卑親屬長大所生的小孩回原居住地,房子是否要繳回?

如今莫拉克風災已屆滿十年,重建特別條例已於2014年廢止,爲探討永久屋及其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不同人所衍生的使用課題,如重建、擴建、繼承或買賣等,及後續法律依據,伍麗華鍾佳濱等立委共同召開本次會議。

聽證會上,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分會專職律師組主任謝孟羽律師指出,當初部落災民與政府及慈善團體所簽訂的三方契約中,規定災民必須放棄原本土地或家屋權利且不得回去,這部分條款必須予以處理。

伍麗華表示,許多當地居民關心住這麼久的房屋能否屬於自己,希望行政院成立「永久屋政策評估及處理小組」,全評估該處地質是否穩定、民衆居住起來是否安全,並督導各部會及縣市政府調整三方契約、土地使用管制計劃、產權歸屬等相關措施。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質疑,國家要災民遷村,又沒有給予相應落地生根的法律基礎,居民取得土地所有權才能規劃未來,否則住在那邊永遠無法安定、不能落地生根。

永久屋基地災民代表也紛紛發言,主張土地權歸還給永久屋住民 ,若原鄉的特定區域無法回去,可否重新辦理徵收補償?還有部落民衆表態希望原鄉重建,並要求政府給予改善期程時間表

還有民衆痛批政府原本承諾「罹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結果卻沒做到,害災民失去原鄉的耕地和資源。

內政部次長花敬羣回稱,改建、商業使用等方面地方政府都能準駁或予以調整,問題不大,但繼承的部分三方契約有加以規範,加上法務部已曾加以解釋,導致其他部會比較難有詮釋空間,需要再與法務部討論。

至於土地部分,花敬羣指出永久屋所在的土地有些是國有土地,有些是徵收自臺糖的土地,從私人處徵收的土地作爲公共目的使用,能否轉售?涉及撤銷徵收等複雜問題。因此如今法制面存在一些需要突破的限制,所以技術面不是今天現場部會說了算,但也需要各部落表達立場,到底是要把山上還是山下當成永遠的家?兩者需要搭配不同的配套措施。政策上內政部支持趕快定調往前走 ,但上位政策的拿捏需要行政院與立委定調明確方向。

原民會簡短迴應後,現場有民衆不滿,一度拍桌大罵,認爲官員講的都是空話。最後鍾佳濱則坦言,公聽會雖無法立刻解決問題,但會蒐集各方意見,明年持續追蹤後續各機關對今天發言建議內容的迴應辦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