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雲互聯網廣告不實 公平會罰10萬

萬里雲互聯網公司網站上表示,他們是美國Google公司在亞洲唯一以Google雲端核心技術基底策略夥伴,但是,卻公平會認定爲是廣告不實並罰新臺幣10萬元。

公平會指出,經過公平會的調查、比對、分析,發現萬里雲互聯網公司與市場上現有競爭者提供的相關雲端服務內容,如果不是以美國亞馬遜公司的Amazon Web Services服務爲唯一基底,就是將Google公司的Google Cloud相關技術作爲提供之多種服務的內涵之一,都不是專精於Google Cloud。

但是,萬里雲互聯網卻宣稱並強調他們公司專注於Google Cloud之核心技術,並不兼售其他公司之雲端服務產品,公平會指出,經過公平會的調查結果發現,我國至少有另外2家雲端服務事業利用Google雲端核心技術提供Google Cloud平臺相關雲端產品及服務,萬里雲公司相關宣稱顯非屬有據,公平會也因此認定是虛僞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也就是廣告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