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家長退位 國九家長上臺

陳麗雯

如果說,臺灣前途要由美國日本或他國來決定,臺灣人會不會氣得跳腳?相同的,十二年國教老鼠命運如果是由「非」白老鼠家長來決定,白老鼠家長會不會抓狂?

教育基本法第8條明白賦予家長有教育參與權,當然是指對特定教育議題利害關係的家長有參與的權利,豈是隨便不相干的家長可以來說三道四?

從十二年國教所訂高中入學有關各項法令觀之,多有明文階段成立的審議小組或入學委員會等都要包含「家長(會)代」表」,這些成員,主要的工作是要制定或審查攸關數十萬白老鼠的高中職入學制度,和國九生白老鼠前途息息相關,這些家長(會)代表當然要是國九生白老鼠的家長才對。

但事實上,目前除了臺北巿有法定的家長聯合會可以派出公推的國九生代表外,其他縣巿教育局教育部怠忽職守,並未建立法制化家長會的機制,根本無法依民主程序推派國九生代表。因此,在十二年國教政策制定的過程中,教育部(局)所欽選的各種「家長(會)代」表」多半都不是國九生白老鼠家長,更遑論是國九生家長公推代表,而這些被欽選的「家長(會)代」表」所屬家長團體,很多都和教育部(局)交好,長期領有教育部(局)補助,如何可能批判教育部(局)的政策,爲國九生白老鼠請命?教育部(局)十二年國教的決策過程顯然是大違法

教育部不管多數白老鼠真家長心中的恐懼和痛苦,對外界呼攏說是已徵詢過家長團體意見,而在103年9月12日公佈104年的入學方法,強迫所有地方政府都要遵守,不準臺北巿提議的一試兩用、也堅持志願序不能廢、量尺不能提前比,還在103年9月17日假裝要找家長團體溝通,實則只是想要找和其立場相同的家長團體暖背(部分爭議的家長團體還長期拿教育部的經費),想要造就多數家長全力贊成教育部政策的一言堂假象,繼續霸王硬上弓,殘害104年的白老鼠,引來真家長的抗議。這些小孩已上大學、出社會的萬年家長,如真有教育良知,應自行退位,把麥克風交給可憐的國九白老鼠家長。

作者陳麗雯,律師新北家長自救聯盟召集人、國教盟副理事長、104年及105年白老鼠家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