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藏鏡人被認證了?檢察官:防滅證、勾串聲押槍擊館長嫌

記者陳雕文、林彥臣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於今(28日)獲知館長陳之漢遭槍擊後,立即主動分案指派陳詩詩檢察官指揮偵辦,陳檢察官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進行清查分析及相關證據保全等偵查作爲,檢察官於訊問劉姓犯嫌及相關證人後,認劉姓犯嫌涉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勾串或再度加害於被害人之可能,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請法院準對被告禁止接見通信(含閱讀報紙、收看電視、收聽廣播)。

▲槍擊館長的劉姓犯嫌遭到檢查官聲押。(圖/記者宋良義攝)

23歲劉姓嫌犯10天前才因爲涉嫌對館長性騷擾遭到提告,28日凌晨在館長的林口場館外埋伏,衝上前近距離連開3槍,事後到警局自首嗆「都是我一個人乾的」。目前,檢方偵訊後,認定劉男涉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

律師粉絲頁「巴毛律師混酥團」對此案分析表示,針對館長中槍一事發文,開槍者劉男看起來,不像是有辦法時間弄到槍的人,且「臺灣人十個有九個,到警察局都覺得不用請律師,自己先嘴一波,苗頭不對再說,然後今天這個嫌犯竟然知道要自首,還知道要保持緘默等律師,跟我說這背後沒有別的勢力操作,我不相信。」

另外也有網友列出3個疑點,第一個是摸館長這行爲明顯是挑釁,即使真的是仰慕館長,也不會預謀性地對方出現並上前騷擾;第二個是即使被公審,「哪來的槍跟這麼屌的復仇心」,普通人泄憤開1槍就嚇到了,劉男卻連開了3槍,而且都巧妙地避開要害,警告意味相當濃厚;第三個是主動投案時的態度犯案前還先喝酒壯膽,開槍完第一時間就跑去自首,「連衝動的悔悟、緊張時間感覺都沒有,一切順的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