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款弊端多 綠委要求廢止《紅十字會法》

記者周佩虹臺北報導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23日舉行會員大會結果因爲分、支會代表反對「三會一體」提案而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見左下圖/取自臉書)24日表示,過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賦予紅十字會特殊法律地位,因此爭議不斷,甚至募款弊端時有所聞,他將提案要求廢止紅十字會法,讓紅十字會迴歸「人民團體法」。

在23日的會員大會中,主要是將推選新任會長副會長,但因紅十字會各分、支會代表反對未來分、支會要併入總會的「三會一體」提案,過程爭吵不斷,從早上九點半一直開到下午四點,部分代表不耐久候而離開會場,大會只好匆匆散會,預定新任會長王清峰流會無法出線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24日發佈新聞稿指出,紅十字會再爆發衝突,加上過去募款弊端時有所聞,甚至包括日本震災援助款項,迄今仍未妥善處理,早已爲社會詬病,這對於標榜人道志願服務的紅十字會其實是相當諷刺。

段宜康表示,1950年代臺灣對外國際情勢特殊,對內實施戒嚴,臺灣人民被剝奪集會結社的權利,卻又因整合民間資源,建立急難救助災害防救的矛盾需求下,政府才於1954年制定並頒佈《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但自1987年解除戒嚴,《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等相關法令先後頒佈施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特別法的存在,已經喪失因應特定時空背景意義

段宜康並指出,臺灣在國際政治兩岸關係特殊性,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並不被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簡稱ICRC)承認,也不受日內瓦公約監督。換言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性質與地位和一般人民團體並無差別。

而近年來紅十字會爆發各項爭端主管機關內政部卻是事不關己、麻木不仁,段宜康除了提出強烈的不滿與質疑外,也認爲讓紅十字會比照其他人民團體,迴歸相關法令管理監督,纔是正本清源之道。因此他將立即提案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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