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後留下8根金條!浙江仨兄妹爭了5年後終於“熄火”

父母省吃儉用攢下8根金條,想着黃金保值將來可以作爲生活保障,沒想到日子慢慢好起來,母親沒來得及享福就因病去世了,傍身的金條變成了子女矛盾的導火索原本和睦家庭爲此鬧得不可開交。

杭州拱墅區司法石橋司法所調解員吳俊趕來“滅火”,促成這家人達成調解協議,重歸平靜生活。

不料父親去世後,“戰火”又起,這家人又向吳俊“搬救兵”。

近日,吳俊不負所望,爲這起跨度長達5年之久的繼承糾紛劃上了句號

家住杭州拱墅區的吳大伯妻子膝下育有3個子女,分別是兒子吳強、二女兒吳娟和三兒子吳明

2017年,吳大伯的妻子因病去世,留下15萬現金、8根金條和年邁的吳大伯。因爲繼承和贍養問題,3個子女吵得不可開交。

“一根金條100克,值好幾萬呢,不能一個人都拿。”“誰來養爸,誰就拿財產。”“不行,兒女都一樣,應該平分!”……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子女們爭了很久,卻一直沒有談攏。

“本來8根金條是我和老太婆存下來防老的,沒想到孩子們爭來搶去傷了感情。”吳大伯傷心地說。走投無路之下,他找到石橋司法所,希望幫忙解開一家人的心結。

調解員吳俊深入瞭解了一家人的情況,認爲吳大伯的贍養問題是首先要解決的,至於遺產,只要確認了具體金額,即使暫時擱置不作分配,也不會影響日後子女繼承的份額。“做兒女的,理應以孝順父母爲重,大家都有穩定的收入來源,遺產繼承也不急於一時,現在應該考慮的是怎樣好好照顧老人,讓他頤養天年。”

“我是大兒子,我願意來養爸。”聽了調解員一席話,吳強主動提出贍養,但要求15萬現金要交給他,用於父親的醫療費用。吳娟、吳明看到大哥表態,也表示願意每月拿出一定的贍養費

最終,三人簽訂了一份調解協議:遺產不作分配,父親由吳強贍養,父親的日常醫療費用超出500元的,從15萬存款中扣除,所有開支明細需告知弟妹;吳娟每月支付贍養費500元,吳明支付800元;8根金條由吳娟來保管,如吳大伯要使用金條,需子女三人共同見證。

這一次調解後的數年間,吳家再未有過爭執,一家人都按照調解協議執行,相安無事。

直到2個月前,吳大伯去世,吳強拿着當年簽訂的調解協議,再一次找到石橋司法所,請吳俊主持對父母的遺產進行分配。

調解現場,吳強拿出了一份父親手寫遺囑,並提供了父親寫遺囑時的錄像。遺囑中寫明:現金全部歸吳強所有,而8根金條歸孫女(吳強的女兒)所有。

這一分配立馬引起了吳娟和吳明的不滿,他們懷疑遺囑是大哥僞造的,一家人再起爭執,調解陷入僵局。

此後,吳俊多次上門一對一溝通,並建議吳強去做筆跡鑑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中有規定,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你手上父親寫遺囑的錄像沒有第三人在場,只有筆跡鑑定證實是你父親親筆纔有效。”

對於吳娟和吳明,吳俊也再三說明其父親生前是大哥吳強在照顧,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你們這些年對父親也孝順,我會和吳強溝通,拿出一部分遺產分給你們,都是一家兄弟姐妹,沒有什麼心結解不開的。”

見到吳強拿出的筆跡鑑定後,吳娟和吳明終於認可了遺囑內容。吳強也在吳俊法理並用的勸說下,願意分出一部分遺產:“這些年爸治病花錢,原先15萬現金現在還有8萬左右,都是一家人,咱也別鬧了,聽聽調解員意見,看看怎麼分。”

吳俊以吳大伯的遺囑和2017年簽訂的第一份調解協議爲基礎,確定了最終的遺產分配方案:吳娟和吳明每人分得現金1.9萬元、金條1根以及部分金器;吳強分得現金4萬元;剩餘6根金條根據遺囑由孫女(吳強的女兒)繼承。吳家三兄妹在石橋司法所現場履行了協議內容,至此,這場跨度5年的家庭糾紛圓滿化解。

文中吳俊外,均爲化名

來源:浙江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