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夾娃娃遊戲店前「一袋物品」 資源回收婦挨告

徐姓女子擅自將被害人物品取走。(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劉姓女子於11月29日至市警分局德高報案,稱於當日21時許至崇善路一間夾娃娃遊戲店,在補充店內遊戲機貨品時,將裝具備用貨物一袋,放在店外騎樓地遭竊,內有小型公仔一批及維修工具等物損失3545元,員警追查循線查獲涉案人徐女,她辯稱誤拾物品當資源回收,偵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說,案經德高所長李振維調派員警到案發地點勘察採證現場所留存犯罪跡證,並依店家所提供之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中年婦人騎乘機車涉有重嫌。經員警依其穿着特徵沿途蒐集蛛絲馬跡,在詳細比對過濾情資下,具體判斷該重機車徐姓女車主(64歲、查無前科素行犯案證明確,於11月30日晚間20時許通知徐女到所說明。

▲徐女交出擅自取走的公仔等物品。(圖/記者林悅翻攝)

經警方提示犯罪相關跡證後,徐嫌當場坦承犯行不諱,並主動交付所得贓物一批,交由員警發還被害人。然徐女供稱,因當日路過該遊戲店鋪前,發現地上放置一袋物品,且當下周邊無人看管,即誤以爲是業主丟棄不要的,所以當成資源回收物品撿拾回家,絕非惡意行竊。全案偵訊後依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