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2度性交未成年人入獄 出獄又交往13歲少女導致懷孕

▲彰化李男專吃「幼齒」,3度交往未成年少女被判刑。(示意圖/翻攝自網路/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彰化員林30歲李姓男子在2004、2008年兩度與未成年少女交往,因此入獄,沒想到出獄後他又在2011年結識一名13歲少女,2個月內發生至少5次性關係,導致女方懷孕,二審被臺中高分院駁回上訴,判刑6年6月。

判決書指出,李男先前已因與2未成年人交往、性交,各被判刑1年6月,但出獄後又在網路遊戲「爆爆王」誘拐少女,被受害人家屬報警處理。

李男到案後辯稱不知對方未成年,而且與她兩情相悅。但法院調查被害人有告知李男自己讀國二,而且李男屢次找少女交往,顯然是明知故犯要「吃幼齒」,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仍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判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