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萬安42號演習28日登場 不配合罰3至15萬元

▲南部地區萬安42號演習於5月28日下午舉行,籲請鄉親配合演練。▲(圖/屏東警局提供資料照片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於5月28日舉行,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未依規定接受憲、警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等行爲,會被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籲請鄉親配合演練。

2019年屏東縣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於5月28日(星期二)下午 13時30分至14時00分舉行,演習期間執行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籲請民衆接受憲警及民防人員指揮配合演習。屏東縣警察局表示,萬安42號演習重點在於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人車疏散避難、交通管制災害搶救及傷患救護等實作演練,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必須配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作斷電措施),高速公路準下不準上,下高速公路車輛應就地疏散避難不得繼續行駛。

另依民防法第21條及第25條規定,防空避難演習實施中,未依規定接受憲、警及民防等執勤人員指揮或不配合關閉門窗熄滅燈火者,經勸導後仍不配合關閉或不接受指揮疏散避難者,得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