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超商持刀搶100元「我想吃牢飯」 結果判緩刑... 

陳男家人吵架於是突發奇想竟然想要以「蹲苦窯吃免錢飯」的方式讓家人蒙羞。(圖爲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陳男與家人吵架,突發奇想竟想要以「蹲苦窯吃免錢飯」的方式讓家人蒙羞,到超商拿出刀子行搶,要求店員給他100元,不然就要自殺,店員怕他真的刺下去,只好給他一張百元鈔,陳男也向警方坦承犯行。新竹地院法官依恐嚇取財罪判刑6月,妨害公務判刑3個月,應執行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陳姓男子(28歲)因與家人吵架,心情不好,爲了使家人在街訪鄰居間擡不起頭,竟做出不可思議的決定,先騎機車到1家超商,拿出水果刀向超商女店員恫嚇,「我要搶劫!給我100元,不準報警,我拿到錢就會去自首」,曾姓女店員聽到嚇一跳,立即退出櫃檯與陳男在店裡對峙。

當天另一位上班的便利商店林姓店員剛好在店外抽菸,抽完煙回到店裡卻發現陳男正拿着刀在威脅女同事,林姓店員先打電話報警,再回到店內與陳男周旋。陳男見到林姓店員又再恐嚇「我想吃牢飯,如果不行,就要當場自殺」,並拿刀刺自已肚子林男害怕他血濺現場,因此拿1張百元鈔給陳男。

警方趕到便利商店將陳男逮捕,但陳在抗拒過程持刀畫傷警員右手指,其他警員見狀蜂擁而上,將陳男制服,陳男在法院也向法官坦承犯行,因此新竹地院法官依恐嚇取財罪,判刑6月;妨害公務判刑3個月,應執行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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