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擋勞基法修法 網連署千萬重罰反制 政府60天內需迴應

▲「我血汗過勞,你功德個屁」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爭議不斷的一例一休施行不到一年再修法,但行政院所公佈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卻遭質疑傾向資方,儘管面對各界批評,該案最終仍在民進黨團的優勢席次下完成初審;對此,有網友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連署,要求違反規定的企業除了罰鍰提高爲10萬至1000萬外,更要接受刑責,拘役7天,且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目前已連署成案政府最晚須在明年2月26日迴應。

▲ 難擋勞基法修法,網連署千萬重罰反制。(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一例一休自上路以來便屢遭批評,前臺南市賴清德接任閣揆後承諾修法,政院版的《勞基法》針對加班上限,在勞資協商同意後,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三個月不得過138小時;例假可以於每7日內的週期挪移;休息日加班依實際出勤時間計算;輪班間隔至少11小時,但若勞資協商同意後則可變更爲8小時;特休部分經勞資雙方同意後可遞延1年,盼能爲勞資增加更多彈性

然而,《勞基法》再修法卻引起各界批評修惡,質疑勞權將因此倒退30年,面對排山倒海的反對聲浪,民進黨團仍硬闖關將該案送出委員會,多個勞團則於23日串連發起「我血汗過勞、你功德個屁!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萬人上街表達不滿。

針對修法,有網友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連署,認爲臺灣勞檢成效不彰,且罰鍰過低,僅2萬至100萬,情節重大者纔可遭罰150萬,無法有效遏止不良企業,因此提議除了提高行政罰緩,更要刑罰化。

網友建議,若政府要修《勞基法》,那同時也要增加人力徹底勞檢,如果有企業僱主違反規定,罰鍰也應提高爲10萬至1000萬,並增加刑責,10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僱主或企業負責人處拘役7天,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目前該連署已達5000人門檻,相關機關需在60天內具體迴應參採情形,並公佈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即最晚須在明年2月26日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