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丟雨傘石頭卡轉轍器害故障 未見悔意遭重判3年4月

法官審酌,被告轉轍器擺放雨傘石頭,造成火車來往民衆高度危險,幸未造成列車出軌、翻覆之危害考量李男犯後否認犯行,未見悔意,重判3年4月徒刑。(本報資料照)

7月2日下午7點20分許,臺鐵二水車站副站長黃維質準備讓臺鐵3277車次南下列車在二水火車站4股開出,發現4股20B主轍無法開通定位派員查看發現被放置雨傘及石頭。(民衆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去年7月彰化一名李姓男子,竟然在鐵軌轉轍器上放置雨傘及石頭,導致轉轍器無法運轉,經站務人員發現趕緊派員移除並報警處裡,後循線逮捕李男送辦,法官審酌,被告在轉轍器擺放雨傘石頭,造成火車來往民衆高度危險,幸未造成列車出軌、翻覆之危害,考量李男犯後否認犯行,未見悔意,重判3年4月徒刑。

近日臺鐵撞況不斷,不管是設備老舊,或是人爲疏失所導致的嚴重意外,讓臺鐵痛定思痛終於要開始進行改造,但故意破壞導致工安事件發生,可就讓人拳頭硬了,54歲李姓男子遭捕後,還辯稱雨傘是跌倒不小心掉在那裡,否認有故意妨害火車行駛安全之犯行。

54歲李姓男子遭捕後,還辯稱雨傘是跌倒不小心掉在那裡,否認有故意妨害火車行駛安全之犯行。(民衆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檢方調查發現,卡在轉轍器上的石頭明顯與道渣石不同,石頭長11公分、寬七公分,明顯有人刻意放的。(民衆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判決書指處,7月2日下午7點20分許,臺鐵二水車站副站長黃維質準備讓臺鐵3277車次南下列車在二水火車站4股開出,發現4股20B主轍器無法開通定位,派員查看發現被放置雨傘及石頭,緊急排除後,並於隔天警方報案

判決書指,李男遭捕後否認犯行,表示當天他搭乘臺鐵2224車次從斗六車站抵達二水,當時因下雨在紀念碑後方拿了雨傘,步下月臺穿越鐵軌要走回家,走到一半突然下雨,他將雨傘撐開,經過喘轍器時不慎踩到轉轍器上的黃油,雨傘掉在上面,石頭可能是誤踩滑進轉轍器上,但又表示不知石頭哪裡來的。

李男前後詞前後反覆,又說當時跌倒時的地方有鋪尖石,所以左膝蓋有被挫傷流血流很多,因爲他有地中海貧血,因此當天跌倒引發跌倒,但法官從證人現場蒐集照片監視器證物,無從認定是跌倒後不慎將雨傘石頭掉落在轉轍器上,反益徵其應系故意,而非過失甚名,故所辯均不足採信。

法官最後審酌,李男在轉轍器上擺放雨傘、石頭,造成火車往來及公衆交通安全之高度危險,幸未造成列車出軌、翻覆之危害,考量李男犯後否認犯行,未見悔意,重判3年4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