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房仲夜侵女子家跨坐身上欲性侵 她掙扎吐露1句話逃一劫

從事房仲業的何姓男子潛入陌生女子家,趁女子熟睡以手摸胸欲着手性侵,被害人說正接受化療,何才收手,檢方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臺北地院審理,何認罪,法官判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完成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可上訴。

何與被害人不相識,2023年1月15日凌晨2時,何在臺北市中山北路的巷子偶遇被害人後,尾隨她進大樓住處,先在屋外等候2小時,窺探屋內的情形後,動手將大門紗窗拉開侵入被害人的住宅內。

檢方指控,何見被害人正在牀上熟睡,上前跨坐在她的肚子上並抓住她的雙手,再以「妳不要反抗,不要叫,不然我會殺死你」加以脅迫,用手撫摸被害人的左胸部,再撥開她的連身裙,因被害人掙扎、閃躲並表示目前在接受化療而求饒,何才罷休,被害人報案,檢方起訴何。

法院審理,何坦承犯案,法官認爲,何是未遂犯,可依法減刑,且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本刑爲3年6月以上,情輕法重,可再減刑。

判決書指出,何爲滿足己身慾望,一時失慮犯罪,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積極與被害人和解,獲被害人諒解並願意給從輕量刑的機會,審酌他無前案紀錄,素行良好,案發時從事房仲業等,依法量刑,宣告可緩刑5年。

何姓男子潛入陌生女子家企圖性侵。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