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土地公辦都更案 環委會憂噪音震動擇期再議

北市南港段二小段671-6地號等52筆土地公辦都更案,在市民大道八段、忠孝東路七段間,緊鄰南港車站,三鐵都會通過,基地面積達2萬6047平方公尺,要蓋1幢4棟的建築,包括32層的辦公大樓、37層的住宅大樓,做爲轉運站、商場、辦公、住宅、停車之用。(北市環保局提供/張穎齊臺北傳真)

北市南港段二小段671-6地號等52筆土地公辦都更案,在市民大道八段、忠孝東路七段間,緊鄰南港車站,三鐵都會通過,基地面積達2萬6047平方公尺,要蓋1幢4棟的建築,包括32層的辦公大樓、37層的住宅大樓,做爲轉運站、商場、辦公、住宅、停車之用。北市環委會8日舉行,因對於噪音、震動、人行、停車仍有疑慮,審查未過,決議開發單位1個月內再補件。

開發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表示,建案旁的變電站約2層樓高,住宅在7樓以上,鄰近變電站都是停車場,因此從社區是看不到變電站,未來會再協調變電站是否綠化,另外商場廚房未來會要求廠商,要採取水洗煙罩等設施,將油煙味降至最低。

環評會主席張添晉表示,基地開發處旁有個變電站,施工期間影響雖不大,但營運後會影響景觀,開發方應注意這個影響,變電箱在改造後,大部分是要地下化,遷移變電站會有難度。

最終,環評會決議,開發單位應針對結構室內空氣品質全、震動、安全、噪音等基地開發,以及既有的交通設施間的影響,再做評估,審查案今日未通過,請開發方1個月內,對環評委員們的意見補充後,再行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