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 5人仲裁小組成立過程曲折

南海仲裁專題之八2011年菲律賓中國大陸多次在禮樂灘發生糾紛,2012年4月雙方船艦黃巖島對峙,數月後大陸實質佔領黃巖島。2013年1月22日,菲政府方面將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

2013年2月19日,中國大陸駐菲大使館正式迴應菲律賓外交部,拒絕參與南海仲裁,菲方遂依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附件七,繼續推動仲裁程序,要求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成立5人仲裁小組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菲律賓和中國大陸原各可指派1人進入仲裁小組,剩下3人由雙方協商推選,但因陸方拒絕參與仲裁,菲方於是要求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日籍的柳井俊二,指派人選填補空缺。

國際海洋法法庭於2013年3月下旬完成其中2名仲裁員的指派,即菲方指名的德國籍法官沃爾夫拉姆(Rudiger Wolfrum),以及作爲陸方仲裁員的波蘭籍法官波拉克(Stanislaw Pawlak)。

2013年4月24日,國際海洋法法庭致函菲律賓首席檢察官,也就是菲方法律團隊首長,通知5人仲裁小組已籌組完成。

除了前述2名仲裁員之外,5人仲裁小組成員還包括:法國籍法官柯(Jean-Pierre Cot)、荷蘭籍法官鬆斯(Alfred Soons),和首席仲裁員斯里蘭卡籍法官品託(Chris Pinto)。

然而,品託因妻子爲菲籍而於2013年5月請退避嫌,柳井俊二於6月間指派迦納籍法官門薩(Thomas Mensah)接任首席仲裁員。

門薩爲知名國際海事專家,現年84歲,1996年至1999年做過國際海洋法法庭首任庭長,他也是多所大學教授以及國際海事機構官員

大陸方面,特別是官方媒體,對於仲裁小組的組成多有批評,尤其質疑柳井俊二的國籍,因爲日本與中國大陸本身也存有海事爭議。

美國海軍戰爭學院教授克拉斯卡(James Kraska)反駁說,這是國際海洋法法庭自1997年做出首宗判決以來,首次有人以法官國籍來質疑仲裁的公平性。10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