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二哥 李相得受賄罪成 判刑1年3個月

▲前總統李明博二哥資深議員李相得受賄罪名成立。圖爲他出庭受審時畫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最高法院週二(14日)裁決 ,前總統李明博的二哥兼資深議員李相得收受賄賂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84歲的李相得被控在2009至2010年擔任國會議員期間,從「浦項制鐵公司」收受26億韓圜(約5200萬元新臺幣)賄賂,替對方「辨事」。

2015年,他遭到起訴。2018年1月24日,李相得他在家中突然失去意識昏倒,需緊急送院。報導指出,他健康欠佳,患有眼疾

同年4月,檢方以收受賄賂等16項罪名起訴前總統李明博。10月,法院一審宣判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李明博不服,提出上訴。2019年3月6日,李明博在被關押近1年後獲准保外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