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假借按摩指奸 竟對她姊稱說:就是要這樣修行

新北市一名男子假借按摩名義,對一名女子指奸下體得逞,事後竟稱:就是要這樣修行。(圖/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4年前在一所國中教授靜坐課程,他得知一名女學員妹妹因爲車禍導致雙腿無力難以久站,誆稱可幫忙治療推拿。不料陳男不顧女學員就在一旁,竟然以手指性侵她妹妹3下,甚至還說出「就是要這樣修行」等話。法院利用權勢性交及違反《醫師法》等罪判處陳男1年10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66歲的陳男原本在新北市一所國中教授靜坐,2011年認識女學員並還幫她母親看風水,而因此結識她妹妹「小玉」(化名)。陳男得知小玉因爲出車禍導致雙腿無力而無法久站,誆稱可以幫忙推拿治療,便到女學員的住處房間幫小玉推拿。

陳男藉口要幫忙舒緩小玉下肢痠痛症狀,得按壓會陰穴,指示小玉躺平後,竟不顧女學員還在一旁,褪去小玉的長褲內褲,以手指性侵她下體3下得逞,事後還對女學員說「妳看,她都沒有感覺」、「她身體裡面有東西」、「就是要這樣修行」等話語,還在小玉的身上比劃幾下。

事後小玉愈想愈不對勁,將此事告訴家人,遭到家人斥責後才驚覺自己遭到性侵,因此對陳男提出性侵告訴,並提出民事求償300萬元。陳男辯稱是因爲幫小玉指壓會陰穴,手指纔會伸入因到;法院審理後依利用權勢性交及違反《醫師法》等罪,判處1年10個月徒刑定讞;民事部分高院判處陳男得賠償小玉6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