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撿到iPhone X...想洗澡完送警局 1.5小時吃上侵佔官司

男子路上撿到遺失的iPhone X,稱想洗好澡再送到警局,但才1個半小時就吃上侵佔官司。(圖/記者林煒傑翻攝)記者林煒傑/新北報導

科技辦案樹林分局山佳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一名44歲董姓女子報案,稱她的智慧型手機iPhone X遺失在路上,警方利用GPS定位系統搜尋,竟發現女子手機遭人撿走,疑似想佔爲己有,馬上循線找到侵佔手機嫌疑犯

員警8日晚間6時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董女報案稱手機遺失,警方隨即使用「尋找iPhone」,在晚間7時30分許直接定位到拾獲人44歲賴男住家,並打開「尋找iPhone」內鬧鈴模式,循着鬧鈴聲通往賴嫌房門口

賴嫌見到警方上門,表示自己是在樹林區柑園橋頭路上撿到這支iPhone的,打算洗好澡再送往警察局,想不到才一下子時間就吃上刑責。警方訊後仍將他依侵佔遺失物罪嫌偵辦。

樹林分局分局長表示,現科技發達,電子產品效能日趨進步,如若有拾獲應儘速送往附近警察機關,因「侵佔遺失物罪」爲公訴罪,只要經被害人報案,警方就必須依法函送檢察機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