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拒酒測被罰9萬又吊銷執照! 法官認「警違法攔檢」

張男拒絕酒測被開罰9萬元。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宋良義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今年3月1日,行經中華三路與五福路口員警攔下要求酒測,他拒絕後被罰9萬元並吊銷執照,一氣之下提起行政訴訟。高雄地院認爲,警方沒能明確指出張駕駛時具有危險性,隨意進行攔查,明顯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因此撤銷罰單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當時張男行經前金區中華三路與五福三路口,被員警騎車攔下,隨後被要求進行酒測時拒絕了。事後,他承認有拒測行爲,但遭員警騎車衝入車道攔停時,並沒有超速、闖紅燈違規事實,認爲警方是爲了個人業績,所以在該處附近執行跟監,再伺機抓酒駕,執法合法性有問,所以纔會拒絕酒測。

對於指控,高雄警察局認爲,立法嚴禁酒後駕車,以保障路上過往車輛行人法益,所以汽車駕駛人遇警員測試檢定,即應配合受檢,當警員依客觀情狀判斷,有攔檢施以酒精測試的必要時,汽機車駕駛人不得無故拒絕。而值勤員警稱,張男有「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自小客車行駛慢車道)」、「內側快車道行駛時無故踩剎車」的行爲,因此認爲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情事,所以有酒測的必要。

法官指出,事後檢視當時的攔檢影片,發現張男並沒有突然踩煞車、亮煞車燈等危險行爲,加上執勤員警前後說詞不一,又提不出張駕車危險的證據,因此撤銷原處分,且高雄交通局應幫張男付300元的訴訟費,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