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薪資差距贏美、日、韓 勞動部:去年平均薪資差距爲14.2%

▲2020年男女薪資同酬日爲2月21日。(圖/翻攝pakutaso)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動部公佈最新「同酬日」爲2月21日,男、女兩性2019年平均薪資差距爲14.2%,也就是說臺灣女性勞工去年需要比男性工作52天,整年總薪資才能達到相同水準,不過若是跟上一年度同酬日2月23日相比,則縮短了2天。

勞動部表示,「同酬日」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之工作日數。

依主計總處108年薪資統計初步結果,我國女性平均時薪292元,爲男性340元之85.8%,兩性薪資差距爲14.2%,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2天(365日曆天×14.2%≒52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109年「同酬日」爲2月21日。

此外,根據近10年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8年17.9%下降至108年14.2%,也就是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6天減少至52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減3.7個百分點及減少14天。

最後勞動部更提到,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爲小,108年我國爲14.2%,低於韓國的32.2%(107年)、日本32.3%(107年)及美國18.5%。

再加上近10年來,主要國家薪資差距多爲下降趨勢,以韓國減幅最大,縮減6.7個百分點,我國縮減3.7個百分點,日本縮減3.3個百分點,美國縮減1.3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