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電動獨輪車慘摔北濱公路 金山警:違規上路罰1200元↑

男騎電動獨輪車慘摔北濱公路金山警:違規上路罰1200元↑。(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金山警分局野柳派出所於18日下午接獲報案,一名張姓男子騎乘電動獨輪車(風火輪),行經臺二線時,不慎跌倒,警方趕抵現場處理,協助救護人員張男送醫救治。因電動獨輪車不能在馬路上行駛,警方將對張男開出罰單。其所駕駛的電動獨輪車,隨即通知他家屬領回。

野柳派出所18日下午1時許獲報,在臺二線44.5公里處核二廠前,金山往萬里方向,有一名男騎士摔傷,警方隨即趕到現場處理,張姓男子騎乘電動獨輪車,因疏未注意交通狀況,而不慎跌倒,警方與救護人員一同將張男送醫救治,電動獨輪車則通知其家屬領回。

警方表示,電動獨輪車屬於動力運動休閒或其他相類似之動力器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之1條規定,非屬汽車動力機械範圍內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可處12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金山警分局長保安表示,藉此呼籲騎乘電動獨輪車之駕駛人應在安全的處所騎乘,因騎乘電動獨輪車危險度相較一般汽車及機車高,勿因一時的帥氣或好玩而騎上道路,除違反相關法規警方可依法舉發外,是類行爲更會對其他駕駛及用路人造成危險及傷害,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