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求複合遭拒不滿 囚女友48小時還逼做分手砲

▲一名男子不滿複合遭拒,竟囚禁女友48小時性侵她3次。(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男女交往後要如何和平分手,往往是最難的課題高雄市有名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竟趁對方上班時,持備份鑰匙潛入她家;待對方下班返家後,將她捆綁、囚禁48小時,其間還性侵她3次。法院審理後判處男子7年6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王姓男子在前年4月和交往、同居半年的女友分手後便搬離住處,期間他曾多次央求對方複合,但始終遭到拒絕。同年6月,王男拿着備份鑰匙,偷偷潛入前女友中,他心想給對方「驚喜」藉此挽回戀情。但此舉反惹怒女方雙方爲此爭吵,王男一怒竟動手捆綁對方手腳膠帶封住她嘴,還嗆「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

王男將女友手機拿走以阻絕她和外界連絡,並將她囚禁48小時,期間還性侵對方3次;事後女方趁王男倒垃圾時,趁機跑到窗邊呼救「救命,我被綁架了,幫我報警」,路人發現後報警。警方到達後,王男辯稱是男女朋友吵架,但女方堅持提告、驗傷,王男遭警方逮捕。

法院審理後,王男僅坦承非法入侵住宅,但否認性侵一事,他辯稱是兩情相悅;但女方去醫院驗傷和精神鑑定報告法官根據這些資料認定她確實受辱,因此判處王男7年6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