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求妻回家趴引擎蓋摔死 小王和駕車男「狂飆8公里」殺人罪起訴

▲爲求妻子回頭謝男全身趴在急駛轎車引擎蓋上。(圖/警方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46歲謝姓男子爲挽回妻子張姓女子感情,在2月2日深夜目睹張女男友潘姓男子搭車外出,竟全身趴在對方車輛的引擎蓋上,苦勸張女回頭,最後因趴在引擎蓋長達8公里,體力用盡被甩下車送醫後死亡;桃園地檢署17日偵結,將潘男與開車的蔡姓男子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謝男全身趴在急駛轎車引擎蓋上,終因體力用盡被甩落地面。(圖/警方提供)

檢方指出,謝男與42歲的張女婚後育有2男1女,後來夫妻倆感情生變,雖未離婚,但張女卻離家與潘男交往並同居,當晚謝男約張女在觀音見面談判,張女與潘男就搭着蔡男的車前往赴約。謝男上前要求張女與潘男下車理論,張女與潘男沒下車,蔡男更踩下油門駕車離開,謝男見狀立即跳上車輛引擎蓋趴着,他僅靠雙手握住車窗柱爲支撐,身體因此隨着車輛高速前進身體不斷晃動。

▲謝男送醫後因外傷性顱內出血仍傷重不治。(圖/謝男家屬提供)

謝男的友人駕車在後方不斷按喇叭示警,但蔡男始終沒停下車,仍以時速近80公里奔馳,車輛駛出8公里後,謝男終因體力不支、握不住車窗樑柱,在觀音區中山路一處轉彎處被甩飛落地,送醫後因外傷性顱內出血,仍傷重不治。

檢方表示,蔡男、潘男明知趴在引擎蓋上的謝男,若從高速行駛的車輛引擎蓋摔下,可能導致死亡,卻不停車,甚至故意疾駛後剎車蛇行、甩車,已涉嫌殺人罪。至於張女雖同在車上,但她不斷要求蔡男減速,卻因無力控制車輛而無法阻擋悲劇發生,罪嫌不足,已予她涉嫌傷害致死案件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