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娶越南妻完婚後遭放生10年 親姐怒斥:只見過1次弟媳

新北市1名男子2007年與越南妻子結婚後,不久即被妻子「放生」要求分居,之後長達10年毫無音訊法院判準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1名男子2007年與越南籍妻子小芳(化名)結婚後,不久即被妻子「放生」要求分居,之後長達10年毫無音訊,他控訴小芳明明有他的聯絡方式,卻不聞不問,最後心死向法院提出離婚;就連男子的姊姊也說,她與男子同住一起許多,10年來只看過弟媳1次;法院認爲2人只剩夫妻之名、沒有夫妻之實,判準離婚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小芳在2007年2、3月結婚,但2人結婚不久後,小芳就提出分居要求,直接「放生」他,之後2人完全沒有交集;他曾嘗試與妻子聯繫,但卻始終找不到連絡方式,而他控訴妻子明知道他的聯絡方式,卻長期拒絕聯繫,直到2017他終於崩潰,決定提出離婚訴求。

男子的姊姊在法庭上也作證提出,她2008年與弟弟同住一起,當時已知弟弟結婚,對象越南人,但同住至今僅見過弟媳一次,「後來弟弟跟我說已經提告離婚,我就告訴他『你自己決定』,因爲已經長時間沒有在一起,就應該離婚。」

小芳經過法院傳喚通知,並未出庭辯論,也沒有出示任何書狀聲明。新北地院法官認爲,小芳不告而別之後斷絕與男子聯繫,至今不聞不問,雙方已經分居約10年,早已只剩夫妻之名,沒有夫妻之實,考量到男子離婚態度堅決,可歸責程度是小芳較高,最終裁定準許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