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被她偷了!」女PO網爆料保險員是小三 慘被判刑+賠錢

北市一名女子懷疑女保險員介入她與男友的關係,憤而在臉書爆料,慘遭對方控告並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懷疑劉姓女保險員介入她與前男友的戀情,遂於前年在多達259萬人的臉書社團,擅自張貼劉姓女子的照片,並指控其爲「小三」、「渣女」等語,遭到劉女提告並求償。刑事部分,陳女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遭判2月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士林地院判陳女要賠償5萬5千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女於2020年5月間,在多達259萬人的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張貼劉女的照片,並稱劉女爲「小三」、「渣女」、「女人注意點,你身邊有買這人保險,小心她賺你錢也一邊偷你男人」、「跟她買保險就能上她」等語,劉女不滿遭侮辱且個資被泄漏,憤而報警控告陳女,同時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刑事部分,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爲,陳女僅因劉女與另一男子的感情問題,爲了抒發怨氣,竟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張貼內容,詆譭劉女的名譽及隱私,實在非可取,審酌後撤銷原判決,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

民事部分,士林地院法官一一檢視陳女所張貼的留言,認爲陳女的確稱劉女爲小三,暗示劉女橫刀奪愛,且性觀念開放,以性作爲換取男性買保險的對價關係,還稱劉女重視外表,會輕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等,均足以貶損劉女的社會評價,構成侵害劉女名譽權,酌情後判陳女須賠償劉女5萬5千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