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優離案惹風波 工會將至立法院擴大抗爭

南山人壽工會曾號召近600名業務員,一同行使罷工權。(圖/資料照片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南山人壽決定解散收費員代收制,就134名員工安排數位轉型或是選擇優離、優退案,對此南山人壽企業工會今天(15日)提出4點抗議,不滿公司未提前告知工會安排勞資協商,還欲讓留任同仁薪資折半,已違反《勞基法規定,卻未見主管機關介入調查,18日將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由資遣員工現身說法,展開抗爭行動

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說這次公司啓動的轉型計劃,有4點真相。

真相1,目前全國收費員只有12人,保戶關懷服務的服務專員有130人。非公司所稱全部都是收費員。

真相2,目前保戶關懷服務工作爲提報優質客戶、勸導保戶改採非收費員方式繳費、交付保戶各種給付支票、蒐集舊保戶手機號碼、生調作業、轉介商機、到府服務(因0800、保服照會、理賠協助)、地址變更的確認、協助收費等共16個項目

非只有收取保費的工作,公司根本缺乏裁撤保戶關懷科的正當性,亦即無《勞基法》第11條第4項所說的「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適用性

真相3,縱使須裁撤所有收費工作及收費員,現有約10萬收費員件件保戶權益,將面臨無人收費困境。而公司卻規劃開放業務員代爲收費,並且放寬收費金額到5萬以上。

這項措施對於公司主張與業務員爲保單承攬關係前提下,將有泄漏保戶個資之疑慮,完全不可行。

而且之前限縮業務員收費金額在3000元以下,是說防止業務員挪用保費造成弊端,今日爲裁撤收費工作及收費員貿然開放收費金額,豈不昨是今非、挖一個坑補一個洞?

真相4,保戶關懷服務專員平均年資在20年以上、薪資約6~7萬。如果轉任至其他部門,南山人壽以「同工同酬」爲由,將使薪資折半,這已嚴重違反《勞基法》第10-1條第二項,僱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也不能對勞工的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作不利的變更,公司現在的做法明顯違規,卻未見主管機關介入調查。

▼南山人壽企業工會聲明裁撤保護關懷專員與收費員已違反勞基法。(圖/南山人壽企業工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