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調漲房屋稅爭議 高思博:根本在搶人民的錢!

▲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高思博指出,臺南房屋稅3年下來漲幅其實高達200%,而且其中還不包括隱藏的區段稅率市府根本就是在搶人民的錢。(圖/高思博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政府執意房屋稅連續調漲3年,4月12日在市議會成爲質詢焦點,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高思博指出,大家都以爲房屋稅逐年調漲54%,卻不明白3年下來漲幅其實高達200%,而且其中還不包括隱藏的區段稅率!高思博直言,臺南市政府根本就是在搶人民的錢。

準備參選臺南巿長的高思博大嘆,3年調幅加起來200%(詳見編按),若加計各地區地段稅率調幅,漲幅更高了。高思博說,過去馬政府時代油電雙漲,臺南的綠營立委包括黃偉哲委員大力抨擊是「搶錢政府」;如今臺南市民一方面要承受中央的油電雙漲,一方面要面對地方的房屋稅大漲,卻不見黃委員出來爲臺南民衆看緊荷包而發聲,明顯是兩套標準

閣揆賴清德在巿長任內留下的房屋稅漲稅方案,讓稅賦連漲3年,追溯至民國90年的老屋。雖然現在代表民進黨參選臺南市長的黃偉哲突然改口,稱支持凍漲,卻又聲稱有適法性問題

此舉看在法律博士高思博的眼裡,完全是選前騙票作法。他說,「房子住久了只有折舊,那有愈住愈貴,沒道理」。尤其過去爲何這麼多年不調,現在突然要一下子大幅回溯調漲,第1年漲幅54%,第2年65%,第3年調81%,3年調幅加起就是200%。

高思博表示,如果加計各地區的地段率調幅,那漲幅更高了。這種苛稅做法,讓人民無法在臺南好成家、好過日子,根本就是在搶人民的錢!他說,擔任行政首長民意代表,真的要苦民所苦,這種「選前騙票、好話說盡;選後跳票壞事做絕」,實在是沒天良

調漲房屋稅引起極大民怨,12日市議會總質詢時,再度成爲焦點,「您知道7-Eleven影印一張要3元;滷肉飯一碗20元已經沒滷蛋了…。」臺南巿議員王家貞12日在巿議會質詢臺上,質疑政府在萬物皆漲的情況下,不知民心、不體恤民衆生活的艱苦,他要求代理市長:房屋稅真的要調漲,也要客氣一點!

出身東區巿議員的王家貞舉東區爲例,過去是臺南人口中的「幸福宜居」,如今人口數減少7000多人,這是很嚴重的警訊。年輕人經濟壓力大,住不起,也不敢生。

面對市議員的質疑,在「賴政李隨」情況下,代理巿長李孟諺僅表示:「爲了城巿的長遠發展」,對於房屋稅的調漲並沒有任何鬆口跡象。

●編按:有關臺南市105年7月起採漸進式調整房屋標準單價一事,財稅局澄清,絕不可能調到200%之多,也不會發生舊屋新屋課稅多的問題。財稅局表示,過去三十年來,臺南市的房屋造價從未調整,基於租稅公平,臺南市重行評定之房屋標準單價,適用於90年7月1日以後蓋好的房屋,而非只適用於105年7月1日重行評定後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本次調整,在90年7月1日以後所蓋好的房屋也會依經歷年數,按指數予以打折,所以調幅比新屋小。

財稅局強調,90年7月1日以後蓋好的房屋包括在本次調整的範圍內,主要是因房屋稅條例在民國90年6月後,修正爲房屋標準單價每三年重行評定公告調整一次,和公吿地價一樣適用於所有的土地,本次調整後也就適用於所有房屋。有鑑於此,倘若像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只針對103年7月1日起核發使用執照之新建房屋提高標準單價,是不合理、也極不公平的。財稅局進一步試算,以4樓透天厝爲例,105年6月30日蓋好的房屋適用30多年來未調整過的舊標準單價,每坪約9,000元,而同年7月1日蓋好的房屋,就需適用調整過的新標準單價,每坪約17,800元。相較之下,其一日或數日的差距,106年房屋稅就有接近一倍的差距,顯與租稅公平負擔、量能課稅原則相違背。財稅局澄清,如以105年房屋稅1萬元基礎試算,調整後第1年1萬5千多元,第2年應是1萬6千多元,第3年達1萬8千多元,絕非外界所言之調漲方式。財稅局重申,六都除南市外,都於103年調整稅制本市考量市民租稅負擔,延至105年才重行評定,分3年調幅,以105年爲基準,平均調幅67%,分別是第1年調幅54%,第2年爲65%,第3年爲81%,比較基礎年是 2016、並不是54+65+81 超過200 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