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員警涉性侵少女 記大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

臺南佳里分局一名警員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劉秀芬攝)

南市佳里警分局一名警員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24日遭拘提,但他否認涉案,雙方各說各話,檢方裁定20萬元交保。佳里分局表示,22日接獲社工通知所屬員警疑涉妨害性自主案,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該名員警交保後,佳里分局凌晨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將他記1大過處分調整服務地區

據瞭解,該名殷姓警員服務於佳里派出所,6月時因處理詐欺案認識1名單親母親及其未成年女兒,日前單親母親工作不順利,少女趁母親外出時向警員求援,但卻被控涉嫌性侵少女。

當天少女母親回家後發現有異,事後向相關單位檢舉,臺南市社會局9日接獲通報,社工22日通知佳里警分局有警員涉妨害性自主案,警局同仁都非常驚訝,但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

佳里分局表示,當天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取號立案,秉持「毋枉毋縱、依法究辦」原則嚴查,並依規定通報臺南市性侵害防治中心,報請臺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24日佳里分局偵查隊向法官申請搜索票、拘票,到殷姓警員辦公室家中搜索,並帶回偵訊,殷姓警員否認涉案,臺南地檢署訊後,25日凌晨0點30分裁定20萬元交保。

佳里分局25日凌晨2點召開考績委員會,認涉案員警言行失檢,嚴重影響警譽,依警察人員獎懲規定,先予以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待司法調查結果,從嚴追究相關考覈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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