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東移爭議 居民要求重啓環評敗訴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8日宣判,反南鐵東移環評訴訟居民敗訴。(圖/翻攝自反臺南鐵路東移粉絲專頁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反鐵路臺南段東移的蘇俊文等49名居民,主張環評結果違法,提起行政訴訟控告環保署,要求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而18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應尊重環評委員專業,判決居民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院方指出,原告蘇俊文等30人對保署通過南鐵地下化東移的行政處分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已超出法定救濟期間,認爲提告不合法,因此裁定駁回。

另外,其他19人主張臺鐵因配合臺南火車站公告國定古蹟,擴大徵收面積增設通勤站及周邊改善工程,且採用的地下化施工法,有引發地下水錯亂與兩側民防崩裂隱憂,應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合議庭認爲,開發計劃出現變更,是否重辦環境影響評估或僅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報告,應由環保署環評委員本於專業判斷,既然環評委員決議本案採取環差分析即可,又無資訊不完全或其他程序瑕疵,且應尊重環評審查決議,因此駁回19人的提告。

「看到這樣的結果非常遺憾。」代表居民的律師詹順貴強調,收到判決書後會再與居民溝通,絕對會「上訴到底」;反對南鐵東移的居民則表示,無法認同判決的理由,會繼續提起上訴,絕不會就此放棄。